侯马市纪委监委 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十个严禁”

侯马市纪委监委

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十个严禁”


1. 严禁擅离职守、失职渎职;

2. 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3. 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行动少、落实差;

4. 严禁瞒报、迟报、漏报疫情;

5. 严禁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6. 严禁散播、转发不实消息;

7. 严禁串门拜年、组织参与聚餐;

8.严禁私自泄露疫情防控及应急突发事件受理处置信息;

9. 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

10. 严禁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行骗牟利。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精准施策,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督促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督促落实社会防控全覆盖。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为践行初心和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挺身而出、英勇奋斗,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中国共产党侯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侯马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4日

新闻热线:13241548333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