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從明天起

2020年2月2日,許昌市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省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部署,發佈《

關於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7日起,在許昌市全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重大節慶活動經批准確需組織焰火燃放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強調,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元宵(陰曆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清明節等傳統節日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管控,針對轄區內違規燃放活動突出的重點地區和部位,要部署重點力量,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看死盯牢,及時發現、查處違規燃放行為,依法取締私自存儲窩點,收繳非法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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