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局推出“六办”措施 强化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

省医保局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指导各地细化服务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做好 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一是经办服务“不见面办”。自 2 月 3 日起,全省各级医保经办大厅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工作,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或通知,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 “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

二是特事急事“及时办”。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 开辟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可直接通过电话办理登记备案。

三是长门用药“便民办”。出台便民举措,实施门特门慢患者“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 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 方用药量放宽至 3 个月,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四是部分业务“延期办”。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各级经办机构可商相关部门合理延长缴纳时限,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适当延长 2019 年度医药费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报销时限,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

五是经办大厅“放心办”。对特殊紧急事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有效利用网站、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做好预约服务, 落实好经办大厅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各项防控措施。

六是强化责任“全力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压实责任,加 大对所属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指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做好应急管理、值班值守、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保证经办 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