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出臺《工作規則》為領導幹部立下多條“規矩”

河南省政府出臺《工作規則》為領導幹部立下多條“規矩”

近日,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從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政務公開、健全監督制度、工作紀律、廉政和作風建設等十一個方面為省長、副省長、秘書長及省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立下多條“規矩”。《規則》要求,省政府工作堅持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的準則,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增強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規則》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門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財政預算,重大規劃,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民生問題和社會穩定事項,大額度資金分配使用,重大工程和重要項目安排,社會管理重要事務,地方性法規議案和省政府規章等,由省政府全體會議或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省政府各部門提請省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並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應當充分協商;涉及下級或基層的,應當事先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採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

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 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

《規則》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門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和省政府規定需要公開的事項,均應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佈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方式,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

此外,積極回應關切,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佈信息。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精簡會議數量規模 重在解決問題

《規則》指出,省政府及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要嚴格遵守精簡會議的有關規定,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減少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縣(市、區)政府、省政府各部門陪會,通知主要負責人參會的,須報經省長批准。全省性會議應當儘可能採用電視電話會議等快捷、節儉的形式召開。各類會議要充分準備,嚴肅會風會紀,提高效率和質量,重在解決問題。

《規則》對會議請假制度提出了要求,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長召開的會議,原則上不得請假。省政府領導同志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確保按時參加。省政府領導同志不能出席的,向省長請假。其他參會人員請假由省政府辦公廳向省長報告。此外,未經省長批准,副省長不出席各種節會、展會和節慶活動,不出席非兼職部門召開的工作會議,不出席各類剪綵、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等。

失職瀆職將追究責任 以權謀私將嚴肅查處

在廉政和作風建設方面,《規則》要求,省政府及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我省實施辦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省政府及各部門要從嚴治政。對職權範圍內的事項要按程序和時限積極負責地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要堅持原則不得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及失職、瀆職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對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此外,省政府及各部門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配備等規定,嚴格控制差旅、會議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改革和規範公務接待工作,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地方的送禮和宴請。嚴格控制和規範會議、論壇、慶典、節會等活動。各類會議活動經費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文/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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