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经济犯罪案件怎么办?看图!

根据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号)和吉林省检察院防控疫情领导小组系列部署,吉林省检察院制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相关经济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坚决做到防控疫情和案件办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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