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做公益,送口罩,會計應該這樣做賬申報

疫情爆發後,社會上的捐贈源源不斷的流向武漢,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我們都知道公益性捐贈可以稅前扣除,但是有比例限制,而且實物捐贈還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的政策,所以看似一個簡單的捐贈,這裡麵包含的稅務知識還不少。對於企業來講,如果處理不當還會產生不必要的稅收風險。

實物捐贈

為了支持抗擊疫情,公司採購了一批口罩價值11300,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給武漢相關機構和醫院。採購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金額10000,稅額1300。


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第(八)款明確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疫情當前,做公益,送口罩,會計應該這樣做賬申報


借:庫存商品等科目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00

貸:銀行存款 11300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11300

貸:庫存商品等科目 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


納稅申報時候,因為捐贈時候公司未開具發票,所以將銷售額和銷項稅額一併填入未開具發票欄次申報。

疫情當前,做公益,送口罩,會計應該這樣做賬申報


進項稅勾選後做抵扣申報。

疫情當前,做公益,送口罩,會計應該這樣做賬申報


特別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疫情當前,做公益,送口罩,會計應該這樣做賬申報


特別政策下,無償捐贈免徵增值稅,如果免稅,那麼相應的進項稅是不得抵扣的。


購進時:

借:庫存商品等科目 11300

貸:銀行存款 11300


捐贈時:

借:營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11300

貸:庫存商品等科目 11300


可以看到,是否免徵增值稅,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納稅人捐贈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是一致的。

特殊時期,很多企業都會涉及捐贈實物,但是嚴格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做視同銷售的還是不多,其實主要原因還是圖方便,畢竟看上面的處理,視同銷售還是比較麻煩和複雜。


但是不視同銷售始終是一個風險存在,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在稅務檢查過程中被稅務局要求補提增值稅,補繳滯納金和罰款。


最新出臺的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好像這個風險沒了,但是這裡又存在一個進項稅不得抵扣的注意事項,所以特別要注意進項稅抵扣方面的風險。

好了,今天小編為大家分享做賬申報就到這裡,有想深入學習做賬申報的小夥伴們,可以看下方:

1、下方評論區留言:想要領取學習,並轉發收藏

2、點擊小編頭像,私我回復:做賬 或者 申報,即可免費領取學習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