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客车客座率禁过半……山东发文安排错峰返程

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

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的有关要求,坚持“防运并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的原则,统筹做好春节后人员返程高峰的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力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

1.逐步恢复交通运输服务。当前企业正逐步复工复产,学生将要返校复课,即将迎来春运错峰返程高峰。各地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动员准备充足运力,加大人员和运输设备投入,逐步有序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要积极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以及企业组织车辆到复工人员集中地接回等返程方式,因地制宜开展面向农民工、学生等重要群体的政府指定道路运输和定制化运输服务。

城市公交要逐步恢复运营,为各类重点人员以及城市接驳运输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渤海湾客运航线要做好返程乘客乘坐客船出行的安排。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

2.确保公路网络畅通。各地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顺畅通行。严禁封闭高速公路主线和进入市县城区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收费站,严禁擅自堵路断路、设置硬性隔离等行为。除正常防疫测温等必要的查验外,严禁在省内各地间设置人员、车辆流动限制。

3.加强路面秩序管控。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防疫检测力量,优化完善查控流程,提高通行效率。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交通管制的,须经市级政府批准,报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安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和服务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各重要节点加强路面管控,及时疏导交通,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长时间滞留。落实恶劣天气、交通拥堵、临时交通管制等应急联动措施,确保安全顺畅通行。

二、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组织协调

4.摸清运输需求信息。各地要在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农民工、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将企业复工、学生返校等重点人群出行需求提供给当地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跨省、跨市运力的组织协调,统筹指导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服务工作。

5.做好道路定制化运输服务。需要跨省运输且出行集中的用工企业,应取得当地县级以上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政府指定运输证明,做好乘客实名登记,按当地要求做好司乘人员健康管控工作。承运企业启运前须向当地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备案时需提交政府指定运输任务证明、车辆及司乘人员防疫保障措施、旅客实名制名单及健康证明、包车合同,包车合同应注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同意后,承运企业自行打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与政府指定运输证明材料随车携带。执行政府指定运输任务的车辆免收公路通行费,并优先便捷通行,沿线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省交通运输部门建立省际对接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包车在外省通行中的问题。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做好线上线下监管,并做好包车运输统计工作。省内执行政府指定运输任务由各市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当地疫情情况,逐步恢复辖区内道路客运班线和汽车客运站运营。

6.增强多种运输方式运力保障。道路、铁路、民航、水运运营企业要提前科学制定运送方案,密切监测客流变化,做好运输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运力,及时疏散旅客,避免旅客滞留。统筹调度安排城市公交运力、班次,做好火车站、机场、码头、地铁站等交通节点的接驳运输。

7.严格落实运输安全规范。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做好道路、铁路、民航、水路、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等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运用客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杜绝疲劳驾驶等行为。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水运企业要严格遵守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铁路运输企业要严守作业标准,加强设备养护和运行监管。民航运输企业要确保飞行安全、地面安全、空防安全,坚决杜绝超负荷生产和违规操作。

8.切实保证运输服务质量。各交通运输企业要落实好旅客火车票、客车票、船票、机票改变行程免费退票政策,通过网络、短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发布出行和路况信息,引导旅客规避高峰。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做好服务区、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的综合管理,全力保障餐饮、停车、如厕、加油、汽车充电等各项服务。高速公路收费站要确保通道畅通,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配合优化疫情检测程序,提高通行效率。

三、强化运输环节疫情防控

9.严格落实消杀防疫。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参照交通运输部交运明电〔2020〕44号文件中《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确保各项防疫监测设施设备到位,做好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机场、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人员防护。

10.做好乘客测温工作。人员流出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做好农民工、学生出行前体温检测工作,防止农民工、学生带病出行。人员流入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用工单位、学校做好集中到达人员的体温检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在重要交通枢纽派驻工作人员,指导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各交通枢纽要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发现发热乘客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11.严格避免密切接触。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售票管理,春运期间要将长途客运班车、水路客运班轮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铁路、民航运输根据系统内要求参照执行,避免因旅客拥挤带来次生问题,防止疫情扩散。

严格落实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引导乘客间保持一定距离,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隔位或分散就座。旅客列车、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12.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留存。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途中疫情防控,配备管理人员随车服务,对途中发热乘客按要求及时处理。认真做好乘客信息登记,采集乘客相关信息转交卫生健康部门。

四、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3.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运输保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要加强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各地要及时掌握运输保障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运输和防疫责任制,确保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14.压实部门工作责任。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本地集中出行信息,与道路、铁路、民航、水运等运输企业信息互通共享,做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确保出行顺畅。

1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要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严格落实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加强运输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检查,确保节后返程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有序。

省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来源/ 山东省交通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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