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税务: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

为了有效遏制疫情,确保即将来临的二月份征期平稳顺畅,保障征期税收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推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含社保费),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为最大限度减少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税缴费交叉感染风险,沈阳市税务局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遵循“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选择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移动办税端、邮寄等“非接触式”的线上办理途径办理涉税(费)业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