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战疫」神木检察防疫工作“四要”


「榆林战疫」神木检察防疫工作“四要”

新春上班伊始,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学习传达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及神木市委关于做好防疫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旭东同志提出:一要认真做好自身防疫工作,提醒全体干警自觉做好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等防护工作;二要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在查办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等方面履行好检察职能;三要做好日常检察工作,各部室要根据2020年检察机关要抓好的9件事,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迅速制定工作计划,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好;四要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全体检察干警要时刻不忘自己的党员、检察官和检察干警身份,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一手抓检察业务工作,一手抓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特殊时期要更加负责地落实好上级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更加自觉地执行各级市委、政府和单位部署的各项防疫举措,自觉做到为党分忧、为国解难、为民出力。

自疫情发生后,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从人员排查、疫情报告、后勤保障、值班值守等方面从严从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了干警身体健康、机关安全有序,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贡献了检察力量。(杜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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