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減免房租、稅費……辛集市制定出臺20條措施!

【重磅】減免房租、稅費……辛集市制定出臺20條措施!

【重磅】減免房租、稅費……辛集市制定出臺20條措施!

中共辛集市委辦公室

辛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

二十條措施》的通知

【重磅】减免房租、税费……辛集市制定出台20条措施!

政策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幫助企業儘快復工復產,解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制定以下措施。

【重磅】减免房租、税费……辛集市制定出台20条措施!

2月7日晚,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研究二十條措施,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01 支持企業穩工復產

按照“成熟一批、啟動一批”的原則,根據環保、安全生產要求,儘快安排企業復工復產,由市、鄉(鎮、區)兩級優化核驗報備流程,協助調度防疫物資,優先支持訂單充足且防控措施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的企業;對重點企業實行分包責任制,指導企業有序高效復工復產。

設立專項防疫基金。設立3000萬元中小企業應對疫情金融穩定基金,為短期資金週轉困難的企業,按時還貸續貸提供過橋資金。

加大升規培育支持力度。對疫情期間堅持生產的企業,2020年年底前達到規模以上企業條件的,全部實現入統,兌現財政獎勵資金;達到規模以上企業條件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優先納入市級醫藥物資儲備庫。

加大對外企業服務。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無法按時向境外客戶交付產品的,及時協調出具“不可抗力證明”;對造成國際貿易糾紛的外貿企業及時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務。針對2020年2月份意大利米蘭展和俄羅斯莫斯科展,對已付費報名參加展會的,因疫情影響而不能參展的,仍按原應展標準補助;

對實際參加展會的,按原應展標準1.5倍給予補助。

強化生產要素保障。全力做好電力穩發、熱力穩供、天然氣產銷銜接、油品供應、運輸協調等工作。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水、電、氣費用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批准後可緩交相關費用,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相關費用。自2020年2月7日起,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客戶申請變更基本電費計收方式(變壓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實際最大需量),不受“基本電費計收方式選定後3個月內保持不變”限制,客戶可以在當月(當期)申請下一個月(下一個計費週期)的計費方式,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客戶申請暫停、減容、暫停恢復、減容恢復,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限制,按實際暫停天數免收基本電費;其中2020年2月1日以來確實沒有生產的,暫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對因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實計取,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

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開闢辦電綠色通道,實施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三零”服務。

強化農業企業扶持。積極做好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到期貸款的銜接工作,對有新增融資需求的企業,加大農業信貸擔保和農業貸款投放力度,保障市民“米袋子”、“菜籃子”等農產品日常供應。同時,安排專項資金,對保供類農產品生產、加工、冷鏈物流等企業的建設項目,給予優先扶持;加大對農產品電商等農產品銷售企業支持力度;支持飼料加工企業儘快恢復生產供應,減少生豬、禽類養殖企業因飼料供應和銷售受阻造成的損失;對重點生活必需品加強政府儲備,進行儲備補貼。

02 減輕稅費負擔

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延期緩交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納稅人,由其向納稅機關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由其向納稅機關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市級及以下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餐飲住宿百貨業中小企業,可免收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駐市垂管部門有上述情形的可參照執行;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確因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鼓勵倡導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03 強化信貸金融支持

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水平;各銀行機構對因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最大程度給予展期或續貸,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貸款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失去收入來源的中小微企業,疫情期間在辛各銀行機構的小微貸款發生逾期的,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不視為違約,不進入違約客戶名單;保險公司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強化創業擔保貸款。疫情期間新開工的工業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並與新招用員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04 加大穩崗力度

延緩繳納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至疫情結束後6個月,企業所欠繳養老保險費在疫情解除1年內繳清,免除滯納金。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疫情防控期間參保人員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徵繳期暫延長至疫情防控期結束的次月月底,免除滯納金。延遲繳費期間,不影響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實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支持具備條件的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機構和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組織開展理論知識線上培訓,線上培訓學時原則上不高於全部課時的50%。待疫情結束後開展剩餘線下實操培訓。

05 保障防疫物資生產

對實現達標排放的實行不檢查、不打擾、不限產、不停產,支持企業滿負荷生產。

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對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擴大產能或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臨時轉產防護用品的企業,對其車間升級改造及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15%財政補貼。上述補貼均每家企業不超過50萬元。

加大研發生產支持力度。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增加產能,加速相關藥品、醫療器械等產品的研發生產,對有效釋放產能的項目,市財政對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

財政部門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

優先專項申請。疫情期間,在醫療物資生產、供應、調度、贊助等方面做出一定貢獻的企業,在申請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中優先列入。

06 優化審批服務

建立政府採購綠色通道。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規範採購開評標活動,鼓勵實施網上投標、開標。

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審批事項積極實行“網上辦、電話辦、郵遞辦、預約辦、送達辦”審批模式,對與疫情防控有關確需緊急審批的事項,實行特事特辦,即來即辦,一站式全鏈條並聯審批,限時辦結。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3個月。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與上級政府和部門出臺的防疫期間優惠政策的銜接,要求我市配套支持的,堅決予以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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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出門!不要出門!不要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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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審 | 張天放

主編 | 何雲龍

監製 | 胡振彤

辛集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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