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疫情防控项目建设开辟环评“绿色通道”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高乐 马昭)2月10日,记者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项目建设,采取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等临时便利措施,并积极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据了解,我省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积极主动为应对疫情有关建设项目提供环评服务,研究采取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等临时便利措施,最大可能简化环评程序,压缩审批时间,保障其加快建成实施,及早满足当前疫情防控需要。

对目前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置的前提下,可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审批,建设单位承诺后即可先行开工建设。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临时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实施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按规定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立足全省疫情防控实际,积极推行环评“不见面”审批,在保证环评质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疫情防控形势下环评审批新方式。如环评咨询方面可采取电话、网络、微信等形式进行交流答复;环评受理方面可暂停政务大厅窗口受理服务,仅保留网络受理;技术评估方面可采取专家函审等形式,确需会议评审的应采取网络视频评审,涉及现场核查时采取视频或照片核查等形式;环评批复文件采取网络或邮寄送达。力争环评审批全过程实现“不接触”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防止疫情传播。

同时,把好审批质量关口,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审批。督促建设单位解决好项目选址以及废水、废气和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等环境问题,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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