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税务十条”,化州成立税务青年战“疫”服务队

“您好,根据规定,贵公司如果因疫情影响纳税有困难,可以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请您不用担心,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加收滞纳金……”自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税务十条”)内容以来,化州市税务局青年战“疫”服务队每天通过电话、微信等“非接触式”渠道向纳税人宣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税务方面的支持政策措施,解答纳税人实际涉税费问题。

贯彻“税务十条”,化州成立税务青年战“疫”服务队

据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广东省税务局推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等“税务十条”举措,在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方面予以政策减免。为更好落实“税务十条”内容,化州市税务局组织税务青年深入学习、熟练掌握相关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并组建由征管、税政、纳服、法制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青年战“疫”服务队,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加强与纳税人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协调解决税收方面的问题。

“受疫情影响,我们酒店这段时间基本没有客人入住,损失很大,后来税务人员告诉我们符合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的同时,还可以按规定延期申报,让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化州市一家商务酒店的负责人说。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会引导纳税人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的电子办税(费)渠道进行办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收集企业的涉税诉求,依法给予纳税人最大限度税务支持,帮助纳税人及时纾困解难。”化州市税务局青年战“疫”服务队队员黎庆武说。

【记者】刘栋铭

【通讯员】易垲钧

【作者】 刘栋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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