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12月19日,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岳金林,副主任田代雄、陈荣、杨新林、高天佑,秘书长马超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杨新林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漆文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刚,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负责人;不是委员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不是委员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局长张荣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刚作的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超作的关于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冉富强作的关于公民旁听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代元作的关于接受班雪林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和关于免去谭妮等人法律职务等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名额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班雪林辞去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等事项。

  (陇南日报 罗艳 李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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