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简化防疫应急车通行证办理,司乘不得“一刀切”隔离

2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等办理流程,同时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不得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

两部委:简化防疫应急车通行证办理,司乘不得“一刀切”隔离
两部委:简化防疫应急车通行证办理,司乘不得“一刀切”隔离

车辆通行证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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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车通行证式样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简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简称“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提供“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统一式样,供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在本地自行打印、自行填写。

通知明确指出,严禁要求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到任何交通运输部门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要求在“车辆通行证”“包车通行证”上盖章。对持有上述通行证的车辆,要严格执行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同时,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对于短期向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采用隔离14天的措施。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一些地方不按要求执行,对进出湖北省及其他疫情重点区域的保障人员采取“一刀切”的隔离措施,造成公路应急运力和人员短缺,严重影响了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此,通知强调,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于短期向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区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包括邮政快递车辆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以及从事道路水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得采取隔离措施。

通知还特别提醒,对伪造通行证和假冒农民工返岗包车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将纳入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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