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開闢疫情防控應急項目環評審批與排汙許可“綠色通道”

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近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下發通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排汙許可工作,對疫情防控相關應急項目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允許先行開工建設、先投入運行,確保正常生產。

河北開闢疫情防控應急項目環評審批與排汙許可“綠色通道”

通知指出,在具有規劃環評的經濟開發區或工業園區內建設符合國家要求的應急項目,可先行開工建設,同步辦理或限期補辦環評審批手續,已建成需要投入運行的可先行投入運行,確保正常生產,同步辦理或限期補辦排汙許可證。這些項目包括用於防疫的藥品、生物製劑、消毒藥水、衛生材料、防護材料、醫療器械等新、改、擴建項目,醫院或配套汙水處理項目等。

通知要求,各級生態環境執法部門不得以“未批先建”、無證排汙等理由對上述建設項目進行處罰,並做好上述項目的日常監管和監測工作,指導幫助其落實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要求,確保達標排放。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應成立項目環評與排汙許可服務專班,主動介入項目服務,主動提供環評和排汙許可服務,並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待疫情解除後,對重大民生工程、國家和省重點項目實施一對一服務,指導和幫助建設單位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或排汙許可證申領工作,將疫情對項目落地和建設的影響降到最低。

“特事特辦”並不意味著環境監管的缺失。通知明確提出,相關應急項目在開工建設的同時,需向有審批權的部門報告建設項目建設內容及汙染防治措施,承諾達標排放,在限期內完成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投入運行的項目建設單位,要限期完成排汙許可證申領和核發工作。

(燕都融媒體記者呼延世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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