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关于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一线人员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舍小家、为大家,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先进典型,展现了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风貌。为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市委、市政府决定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一线人员办好十件实事。

一、对援鄂医疗队队员、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社区工作者保障用餐需求,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负责。

二、对援鄂医疗队队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建立“一对一”关怀机制,家庭遇到急事、难事时,一事一议,积极帮助解决;家中有未成年子女、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可留一个成年人在家照顾,所在单位要给予准假支持。

三、统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

四、对在疫情防治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作人员,认定为工伤并优先落实赔付政策。

五、对援鄂医疗队队员和一线医务人员,由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列支。

六、对援鄂医疗队队员和一线医务人员,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疫情结束后,安排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疗休养。

七、援鄂医疗队队员和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当年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可自主选择;当年入学高中的,按加30分录取。

八、参加疫情防控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当年合同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可再延长聘用三年。

九、对在疫情防控中奉献精神强、工作贡献大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职称。

十、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敢于担当、善于斗争、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以上为一次性政策,实施细则由各相关部门制订并负责解释。


中共通化市委办公室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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