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實施
“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決定自2020年2月5日23:00起,在梧州市範圍內實行“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梧州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市村莊、社區、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進行詢問、登記、測溫,並出示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報告。 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村組、小區、住宅樓單元實行隔離管控。
四、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及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必須及時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行居家隔離14天。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每天清潔消毒,進入人員一律接受體溫檢測、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處理。
七、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八、除指定接待酒店外,其餘各酒店賓館(含民宿酒店),一律不得接待來自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並要主動推薦幫助相關人員入住指定酒店。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梧。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市其他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不早於2月17日前開學,大專院校、中職學校、技工學校不早於2月24日前開學。各單位培訓班一律停辦。
十、各縣(市、區)、園區、各鄉鎮、各村(居)委要
嚴格履行疫情防控屬地管理責任,各單位除做好本單位、本系統疫情防控工作外,還必須服從屬地管理,做好配合工作,形成上下聯動、全市“一盤棋”工作格局。特此通告。
梧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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