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推薦」上不上SIS,到底誰說了算?

「好文推薦」上不上SIS,到底誰說了算?

隨著我國化工行業的發展,化工產品的種類越來越多,生產方法越來越多樣化,化工裝置日益向規模大型化、生產過程連續化、自動化的方向發展。同時,化工裝置往往涉及易燃易爆、有毒介質,且部分反應過程在高溫、高壓狀態下進行,具有較高的危險性。

安全儀表系統(SIS,SafetyInstrumentedSystem)作為本質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可降低化工裝置的事故風險,尤其是在國家及各地方相關要求下,各地的安全儀表系統設置、改造正如火如荼的進行。

但是需不需要上SIS,到底誰說了算?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原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第75號修正)


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裝置裝備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自動化控制系統;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裝備緊急停車系統。

對重大危險源中的毒性氣體、劇毒液體和易燃氣體等重點設施,設置緊急切斷裝置;毒性氣體的設施,設置洩漏物緊急處置裝置。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SIS)。

如何理解:

1) 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需要配備獨立的SIS;但對具體怎麼上,沒有提出要求。

2) 其他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要求裝備緊急停車系統(ESD)。注意:ESD與SIS系統的區別,SIS值安全儀表系統,強調的是變送器→邏輯處理器→執行元件的組合,強調的是迴路的整體功能,因此對變送器和閥門也是有要求的。而ESD指對邏輯處理器有要求,對變送器及執行元件沒有要求。


《關於加強化工安全儀表系統管理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 2014年116號文)


新建裝置:

從2016年1月1日起,大型和外商獨資合資等具備條件的化工企業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設計符合相關標準規定的安全儀表系統。

從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新建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安全儀表系統,從2020年1月1日起,應執行功能安全相關標準要求,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在役裝置: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在役生產裝置或設施的化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並儘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企業應在評估基礎上,制定安全儀表系統管理方案和定期檢驗測試計劃。對於不滿足要求的安全儀表功能,要制定相關維護方案和整改計劃,2019年底前完成安全儀表系統評估和完善工作。其他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要參照本意見要求實施。

如何理解:

1) 所有新建的“兩重點一重大”及其他新建化工裝置、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均應設計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但對具體怎麼上,沒有提出要求。

2) 在役裝置要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HAZOP)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LOPA)確定安全儀表功能及其風險降低要求(SIL等級),並儘快評估現有安全儀表功能是否滿足風險降低要求(SIL驗算)。

3) 無論是新建裝置還是在役裝置,116號文並沒有說只要是“兩重點一重大”就一定要上SIS,不能搞“一刀切”。企業應在HAZOP、LOPA分析的基礎上,通過科學的風險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上SIS,及SIL等級。例如,某一企業,雖然是重點監管的工藝,但是其反應物料非常少,放熱量也很少,而且反應器直通對大氣,如有劇烈放熱反應時,直接放空。就整個反應控制來說,風險比較低,根據評估結果,其SIF迴路的SIL等級為SILA,即在DCS實現即可,那麼該反應器就不需要設置SIS;又如,某一企業涉及到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為實驗室用的氫氣鋼瓶,很明顯其無法設置SIS。SIS設置的是否合理,不僅關係到事故狀態下,能否實現有效的安全功能;如果SIS設置不合理,還可能造成頻發誤跳車,或因SIS動作設置不合理而引起其他次生危害。

4) 如果企業已經有SIS,也應進行HAZOP、LOPA分析,確定其SIL等級,並對已有的SIS進行SIL驗算,確保安全儀表功能滿足風險降低要求。


《關於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監總管三〔2017〕1號)


涉及的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2級及以上的,要根據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和安全儀表系統;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4級及以上的,在全面開展過程危險分析(如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如保護層分析)確定安全儀表的安全完整性等級,並依據要求配置安全儀表系統。

如何理解:

此處對危險工藝進行了進一步分類。不在對所謂“兩重點一重大”的危險化工工藝搞“一刀切”。應根據反應工藝危險度和HAZOP、LOPA分析結果,設置相應的安全儀表系統。並不是所有的危險工藝都必須設置SIS,而且SIS具體如何設計,哪些迴路需要進SIS,其SIL等級等,均需要通過科學的分析來確定。


《關於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的指導意見》

( 蘇應急〔2020〕1號)


“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要在保護層分析(LOPA)的基礎上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要從嚴審查安全儀表系統安全要求技術文件設計,通過儀表設備合理選擇、結構約束(冗餘容錯)、檢驗測試周期以及診斷技術等手段,優化安全儀表功能設計,確保降低風險。要合理確定每個安全儀表功能(或子系統)的檢驗測試周期和測試方法等要求。

企業在投運前要嚴格組織對安全儀表系統進行審查和聯合確認,確保安全儀表滿足既定功能和完整性要求,具備安全投用條件。按要求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2級及以上的,應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和安全儀表系統;反應工藝危險度被確定為4級及以上的,應通過風險分析(如保護層分析)確定安全儀表的安全完整性等級,並依據要求配置安全儀表系統。

2022年底前,硝化工藝生產裝置、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罐區應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其他危險化工工藝應通過HAZOP、LOPA分析,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

如何理解:

江蘇省作為化工大省,對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出了更為具體的目標及措施。關於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不僅要滿足《2014年116號文》和《2017年1號文》,要通過HAZOP、LOPA分析,配備符合要求的SIS;還要求從嚴審計SIS設計文件,並在投運前組織對SIS進行全面的審查及確認,確保其符合相關要求,具備投用條件。

安全系統系統在化工裝置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仍需要結合國家相關要求及企業實際情況去設置。

  1. 重大危險源中,涉及毒性氣體、液化氣體、劇毒液體的一級或者二級重大危險源,需要配備獨立的SIS。具體怎麼設置,需經分析確定。
  2.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應按照《2017年1號文》要求,根據反應工藝危險度和HAZOP、LOPA分析結果設置相應的SIS。
  3. 其他“兩重點一重大”項目應在HAZOP、LOPA分析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需要上SIS,及其SIL等級。
  4. SIS的設置,除了要滿足國家相關要求外,各省份可能也有更加具體、嚴格的要求,也必須遵守。
  5. SIS投用前,應對SIS設計、施工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並對SIS各SIF迴路的SIL等級進行驗證,確保其滿足分析時的風險降低要求,具備投用條件。
  6. SIS系統的可靠運行,有賴於企業的科學管理和維護。否則不僅造成公司相關資源的浪費,甚至導致SIS系統無法正常執行其安全功能。
  7. SIS只是事故預防保護措施中的一環,不能把所有的安全措施,全部壓在SIS上,要在科學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合理進行安全功能分配,平衡好各保護成的分配比重,才能更好的實現裝置安全運行。
  8. 企業應加強安全制度建設,打造安全管理專業團隊,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併合理、科學的設置安全防護措施,使安全管理真正落到實處。

本文由化工365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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