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疫”进行时】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与您同行抗疫情

【检察战“疫”进行时】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与您同行抗疫情

在全市上下齐动员,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捍卫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疫情防控战“疫”中,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在组织干警值守一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国家坚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全民科学健康的疫情防范常识、依法开展生产生活的法律知识成为引导和帮助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有力武器,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旅客朋友们大家好!下面为您播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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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院负责值守的火车站口,每天都能听到这样的语音播报。这是由检察干警们录制的宣传音频,24小时不间断在车站播放。

在外来和返城人员密集、防疫难度较大的火车站口,如何能让旅客在第一时间了解到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人民群众应该如何做?疫情期间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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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这些问题,我院干警充分利用音频播报这种方便、简易的方式,录制了近期内中省市发布的政策、文件、通知等,让防疫法律知识“声”入人心,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旅客们纷纷表示,只知道有些行为是不对的,但不知已构成犯罪,特殊时期,更要遵守国家法律,不能上一线作贡献,也不能给国家添乱呐!


为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我院新媒体工作室自1月28日开始即利用我院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和权威信息,引导干警和群众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做好对有关法律、政策、应对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帮助广大人民群众科学认识疫情,消除社会恐慌,坚定防控信心。在北安检察微信公众号辟建【检察战“疫”进行时】专栏,先后发布《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致全体干警倡议书》《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听党指挥 众志成城——北安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在行动》《疫情当前 “问题口罩”无处存身——北安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销售假口罩案》等原创信息,制作《全民战“疫”!检察有我》公益海报3个、抖音宣传视频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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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干警们利用微信朋友圈开展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和推送,号召大家从自身做起、从亲朋好友做起,坚决按照国家各项要求和指示开展科学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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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月12日,北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疫情防控原创信息8篇,并相继被人民法治网、正义网、中国食品报、黑龙江旅游食品网等国家、省级媒体转发,进一步扩大了正能量宣传的影响力;通过“两微一端”积极转发人民日报、最高检、龙江检察、央视新闻疫情防控的最新信息,微信公众号转发58条,微博转发217条,头条号转发64条,为人民群众进一步坚定信息、科学防控、抗击疫情营造了良好舆论宣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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