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委、局、办,各街办(镇),直属公司(队),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随着各类企业陆续开工,职工陆续返岗,生产经营和物流运输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和严峻考验。全区各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市区部署要求,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在企业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精细、稳妥、慎重、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以疫情防控稳定企业生产、以企业生产保障疫情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各项工作,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做好疫情防控I级响应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


(一)加强分类指导。各街办(镇)要针对企业不同行业属性,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分类指导等工作,优先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开足马力、扩大生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具备开工条件的抓紧组织开工。


(二)实行复工复产审核备案制度。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详细制定复工复产管控方案;工业企业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等;商贸企业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商品采购、物流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等;楼宇企业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工作计划、疫情防控措施等;建筑施工企业内容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工程进度计划、建筑材料采购、物流运输、疫情防控措施等;复工复产管控方案首先报企业所在地街办(镇),由包街办(镇)区级领导审核后,报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法人负责制,把好企业职工到企上岗头道关,实行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做好检疫检查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建立全环节、全流程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全员防控责任体系。同时,要持续加大摸排力度,对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


(四)扎实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工作。复工复产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和企业特点,配足配全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及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置隔离室,购置防护服、护目镜等装备,配备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工作。


(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生产人员最少化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安排、灵活组织疫情期间生产计划,按需组织生产和物料采购,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手段,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二、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六)严格进出管理。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牌,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减少一般会议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七)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体温日检测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体温异常,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送医疗机构就诊;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要及时联系疾控部门对相关人员活动场所进行处理,并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要鼓励职工上下班尽量采取走路、骑车等出行方式,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驾乘人员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门把手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八)加强工作生活环境管理。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职工工作生活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并做到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要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格空调使用管理,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九)规范工作秩序。企业要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停止所有聚会。工作期间做到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三、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街办(镇)要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细化企业复工复产审核备案流程。企业疫情防控要与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情况,积极指导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落实企业法人负责制。企业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抓好企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巡查检查,确保信息畅通。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十二)加强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要求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建立情况信息“日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要按照属地原则,将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情况等,每日向企业所在地街办(镇)报告,由街办(镇)汇总后报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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