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次會議 審議通過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2月13日訊(記者 謝瑋)2月13日下午,濟南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濟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魯謙主持會議並講話。

殷魯謙指出,這次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是在特殊時期召開的一次特殊會議,堅決服從黨中央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全力抓好工作落實,把各項工作抓細抓實抓到位,發揮職能作用,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向黨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決定》明確,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區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負責組織、落實轄區內疫情防控工作。同時明確,市、區縣人民政府可以在不與憲法、法律、法規相牴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就採取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發佈決定、命令、通告。市、區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可以代表本級人民政府發佈、實施疫情防控相關決定、命令、通告。

同時,《決定》明確,市、縣區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徵用應急救援所需設備、設施和其他物資。這些規定,都為解決政府急需的法治需求,提供了法治保障。

《決定》明確,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對本單位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負有主體責任,對重點人員、重點群體、重要場所、重要設施實施嚴格管控,加強健康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當做好園區內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航空、鐵路、軌道交通、長途客運、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務單位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確保機場、車站、服務區等場所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實。企業應當統籌做好復工復產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強企業用工健康防護,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環境。

《決定》明確,個人應當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嚴格遵守出入公共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活動,不組織不參加聚會活動;按照規定如實提供有關信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調查、監測、隔離觀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時,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及時前往發熱門診就醫,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針對濟南市房屋租賃中出租人、承租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存在的突出問題,《決定》分別明確了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義務。房屋出租人應當落實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按照要求及時報告外地返濟承租人員的相關信息,主動配合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開展防控工作。承租人要主動做好健康信息申報,依法履行相關防控義務。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決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和疫情處置工作指揮部發布的決定、命令、通告或者不配合人民政府依法採取的調查、檢驗、隔離等措施的,明確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尤其強調,對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的,除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將其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就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決定。要廣泛深入宣傳,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多渠道、多方式開展宣傳,確保家喻戶曉,形成共識。要不折不扣執行,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把《決定》明確的法定職責嚴格履行到位,各項措施要求嚴格落實到位。要持續深入推進,對《決定》執行情況及時跟進調研、持續跟蹤問效,推動《決定》的各項要求落地見效。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要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真正從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出發履職盡責,著力做好疫情調查登記、社區疫情防控、企業復工復產等三個方面的監督支持工作,真正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疫情防控的工作優勢。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工作者、人大代表“三支隊伍”要響應號召,重整隊列,扛起旗幟,亮出牌子,喊響號子,站在人民群眾的最前面,形成磅礴的人民戰爭力量。市人大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要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到社區疫情防控的一線去,到人民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去,讓黨旗在防控疫情一線高高飄揚。

會議結束時,與會人員全體起立,高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譚延偉、鞏憲群、孫積港、許強、李勝利,秘書長覃俊文出席會議。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程德智,市政府副市長王京文,市法院院長張愛雲,市檢察院檢察長宋文娟列席會議。劉傑、魏凱忠、劉延才、徐延明、金宗義參加會議。

附: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十七屆〕第13號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已由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20年2月13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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