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禁止超強度生產

日前,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關於做好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針對今年因疫情管控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時間長、復工復產時間集中、鐵精粉市場持續活躍、企業復工復產願望強烈等特點,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分析研判,及時採取措施,加大監管監察工作力度,嚴查搶工期、趕進度建設和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復工復產工作穩妥、有序、安全推進,堅決防範和遏制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停工停產非煤礦山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根據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展情況和疫情防控需要,科學合理、有條不紊地安排復工復產各項工作。條件允許復工復產時,各非煤礦山企業要首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所有從業人員按要求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必須嚴格落實留觀措施,觀察期滿無異常的方可安排返崗上班,確保疫情不擴散蔓延。

根據通知,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各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照省廳《關於加強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驗收工作的通知》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開展復工復產各項工作,並強化復工復產過程管控。

強化責任落實。各復工復產非煤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職盡責,親自組織制定復工復產方案(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親自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復工復產前自查自改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確保安全隱患排查到位、事故隱患整改到位、自評驗收落實到位,並及時將復工復產有關材料提交應急管理部門審查。按規定自行組織驗收的復工復產企業,應急管理部門審查通過的,出具批覆意見,准予復工復產,復工復產批覆意見同時抄送公安機關、電力部門;按規定由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驗收的復工復產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收到復工復產驗收申請後,要及時組織復工復產驗收,驗收通過後,出具批覆意見,准予復工復產,復工復產批覆意見同時抄送公安機關、電力部門。

嚴格標準程序。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把復工復產驗收關口,嚴格對照復工復產驗收標準逐條核查驗收,嚴格履行復工復產簽字程序,堅決做到驗收合格一個復工復產一個,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復工復產驗收標準的一律不予復工復產。

嚴肅追責問責。對審查或驗收不合格的或者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問題及復工復產自查自改期間發生事故的,一律採取懲戒措施,倒逼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徹底整改隱患。凡發現未經驗收擅自恢復生產、建設的,邊整改邊生產、邊整改邊基建的,借整改之名進行生產建設的,一律嚴肅處理、追責問責;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凡在驗收工作中降低標準、違反程序、弄虛作假、把關不嚴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