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撤销53处、迁址8处、调增11处

鲁网2月14日讯(记者 曹汉)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鲁政字〔2020〕24号)。记者了解到,《批复》中同意撤销济南市历城区超限检测站等53处公路超限检测站;同意嘉祥县超限检测站等8处公路超限检测站迁址;同意调增淄博市淄川区超限检测站等11处公路超限检测站。

  调整后的山东省公路超限检测站名单如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撤销53处、迁址8处、调增11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撤销53处、迁址8处、调增11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撤销53处、迁址8处、调增11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批复》,撤销53处、迁址8处、调增1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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