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4名“疾控”干部,因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遭通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迅速行动,全心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了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声势和磅礴力量。在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奋力夺取打赢疫情阻击战的形势下,仍有个别单位和干部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和不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为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现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查处的两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河工商所所长吕厚林慢作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河所负责人李建生不作为案

2020年1月29日上午,县“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接到柳河镇消费者王某投诉,反映1月25日其在柳河镇雅美名妆化妆品店购买的医用口罩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10日,有效期2年,属于过期产品。接到投诉后,县“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做了汇报,并将投诉件移交给柳河镇工商所处理。柳河镇工商所所长吕厚林接到该投诉件后,仅对该投诉件进行了初步了解,但未及时做出处理,也未将该投诉件向柳河镇工商所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安排部署。1月31日,县疫情防控督查组对“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专线督查时,该举报投诉案件仍未作出相应处理。当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化妆品店进行调查取证,经查证,群众举报属实。2月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柳河工商所所长吕厚林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对此负有慢作为的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河所负责人李建生对柳河镇辖区内销售医疗器械用品疏于管理,致使柳河雅美名妆化妆店出现超范围经销医用口罩(二类医疗器械)。李建生同志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对此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根据违纪事实和责任划分,2月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吕厚林政务记过处分,给予李建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 柳河镇胡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东社、柳河镇第三工作区区长王宁工作失职案。

2020年2月2日上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到柳河镇胡庄村检查时发现,在胡庄自然村东侧有13名村民聚众聊天(其中有4人未戴口罩)。该问题反映出胡庄村委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宣传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管控不力。胡庄村党支部书记李东社、柳河镇第三工作区区长王宁对此负有工作失职责任。

2月3日,柳河镇纪委对李东社实施诫勉谈话,对第三工作区区长王宁予以通报批评。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中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在政治上保持高度清醒,思想上保持高度统一,行动上做到坚决服从,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落实,要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要坚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以最严措施严明责任、最严作风加强监督、最严纪律严肃问责,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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