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廳: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福建省人社廳: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原標題:抗擊疫情福建時刻 福建省人社廳下發通知 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4日,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通知,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業務如何辦理做出相關要求和解釋說明。

通知要求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強化經辦大廳防控措施,推行“不見面”服務,開闢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暫緩安排勞動能力專家現場鑑定等。

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

對於已領取待遇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在疫情期間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在疫情結束前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在疫情期間,對於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或城鄉居民待遇領取申請的,經審核後,養老金從達到退休年齡或待遇領取年齡的次月起支付並補發。

因受疫情影響延期申報繳費,在此期間發生工傷的,疫情結束3個月內辦理全員補繳的,補繳後按規定享受有關工傷保險待遇。2019年失業保險補繳申報可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

強化經辦大廳防控措施

經辦大廳按照國家對公共服務場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實通風、消毒、體溫監測等必要措施。加強經辦大廳的消毒、清潔工作,及時對辦事大廳櫃檯、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設備實施嚴格消毒。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大廳配備疑似病例留觀場所,發現疑似病例就地隔離留觀,並及時聯繫衛生防疫部門處理,保護辦事群眾和窗口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

推行“不見面”服務

充分運用閩政通APP、福建12333公共服務平臺,將網上辦事作為占主導地位的經辦服務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服務,方便群眾足不出戶辦理業務。

引導城鄉居民通過“福建居民養老保險”微信公眾號和小程序、支付寶生活號和小程序辦理各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

開闢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

對已參保並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並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減證明材料,開闢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工傷保險服務。

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

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等業務,經辦機構應及時受理,延期申報職工參保登記的,凡參保時間在疫情發生期間的,允許將首次參保時間向前更改,並做好備註。

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2020年一次性補繳、中斷補繳或定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並在系統內標識。

暫緩安排勞動能力專家現場鑑定

為阻斷疫情傳播,省級和設區市勞動能力專家現場鑑定暫緩安排,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結論的時限相應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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