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不力,副县长、乡(镇)党委书记被免职!湖北省纪委再通报6起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违反防控工作纪律、 履责不力等问题。2月15日,省纪委又公开通报其中6起典型问题。

1、蕲春县副县长丁纳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组织领导不到位,在执行“四个集中”防控措施中存在不作为问题,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被免去副县长职务,并被党纪立案审查。

2、丹江口市人大副主任王公华作风漂浮,对自己包联的均州路办事处防控工作不重视,底数不清,编造虚假工作日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郧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绪桔不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要求,不深入一线督导,其包联的河夹镇人员管控、店铺管理、政策宣传等防控措施浮于表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郧西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郑忠坦履行防控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浮于表面,仅通过电话、短信遥控联系其包联的店子镇防控工作,未到该镇实地督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宣恩县椿木营乡党委、政府对武汉返乡人员管控不力,对群众聚集活动劝阻制止不力,辖区内发生多起群众聚集操办“白事”,乡党委书记尤浩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徐兆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利川市毛坝镇党委、政府落实防控工作部署不力,导致重点人员漏排漏报,辖区内发生多处群众聚集,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镇党委书记刘宇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长陈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制:郭小容

编审:吴博军 郭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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