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公積金繳存?福州出臺新政

福州晚報訊 疫情影響住房公積金繳存怎麼辦?別擔心!我市昨日發佈通知,對受疫情影響的繳存單位和職工給予政策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單位,允許單位緩繳補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的職工,適當延長購房提取、提前結清貸款提取及租房提取的時間限制;從事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人員及新冠肺炎患者等,住房貸款逾期不上報徵信、減免貸款逾期利息。


允許單位緩繳補繳

福州住房公積中心昨日發佈《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關於對受疫情影響的繳存單位和職工給予政策支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可在福州市結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起3個月內,再申請恢復繳存。

受疫情影響,單位未能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該單位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若公積金已補繳到位,視同連續足額正常繳存,可以正常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適當延長提取時限

《通知》介紹,對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提取的人員,購買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或二手房(含拍賣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在福州市結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起3個月內申請提取,不受取得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或房屋所有權證轉移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的限制。

房屋被徵收時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補償且有補交差價的,可在福州市結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起3個月內申請提取,不受交款發票或交款憑證開具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的限制。提前結清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在福州市結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起3個月內申請提取,不受結清貸款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提取的限制。

家庭無自有住房而租賃住房需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在福州市結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起3個月內申請提取,不受提取金額不超過12個月租金的限制。在福州市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響應前,已超過12個月期限規定的,仍不能申請提取。


還貸逾期不收利息

《通知》指出,對從事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人員及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因防控或隔離疫情不能正常還款的,經本人提供醫院出具的相關證明或所在單位證明或社區證明,不作逾期處理,不收取逾期利息,相關個人徵信信息不報送至人民銀行個人徵信數據庫。已報送的,由住房公積金中心按規定程序對逾期信息進行修復,不影響繳存職工辦理後續公積金業務。

上述職工應在結束隔離之日起,向所治療醫院或所在單位、社區索取證明,待疫情結束3個月內向中心各管理部窗口申請,逾期不提起申請的,不再處理。

(福州晚報記者 李錦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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