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0年2月17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濟南市草山嶺南路801號11樓第二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劉衛國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張玉才先生,獨立董事周建先生、汪安東先生、王詠梅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會主席張禹良先生、監事王亞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3、 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會議;其他高管列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公司向控股股東辦理借款展期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議案1涉及的關聯股東山東國惠投資有限公司依法迴避表決,未參與表決投票。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

律師:李慶新先生、王瑩女士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等有關事項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魯銀投資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關於魯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魯銀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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