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发布《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

自贡网讯(记者 熊丹)2月18日,记者从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疫情防控“十大行动”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我市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依法依规防控。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完善的法治保障、更科学的工作方法,筑牢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法治防线,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始终坚持依法科学决策。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强化落实“四方责任”,做到令行禁止、履职担当。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围绕交通封控、信息发布、医疗救治等应急措施,加强风险评估,确保疫情防控决策合法合规。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依法规范征用行为,并给予相应补偿。围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探索总结有益经验,加强法律问题研究,完善疫情防控配套制度建设。建立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法治保障组,全面梳理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分类汇编法律问题解答,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突出重点领域规范执法。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强化涉疫医疗、民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七个严禁”防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工作合力,统一执法标准,精准适用法律,防止“简单执法”“过度执法”“暴力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执法。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力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对疫情防控中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的个案指导。

四、全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医务人员安全保障和医疗秩序维护,对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违法阻断交通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审判机关要强化涉疫案件的审判管理和指导,统一类案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暴力伤医、涉疫贪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疫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检察机关要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提出检察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准确把握定罪标准和证据要求,加强检察监督,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五、夯实基层联防联控基础。进一步织密交通检测、复工返岗人员登记和村(社区)新进人员排查“三张网”,严格“五同步”措施,压紧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责任,充分发挥全市四级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网格、网格员作用,实行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不漏一人一户。把返岗复工预案落实到位,对返岗复工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准。统筹把握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严格执行自贡市分区分类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指导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统一,筑牢疫情防控的基层基础。

六、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要健全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加强“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医调对接”,推动涉疫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强化疫情期间社会面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公益行动。加强疫情期间特殊人群排查梳理,突出心理障碍人群和突出问题心理危机干预,避免出现个人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增强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七、有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1+3+N”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成立法律服务志愿队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提供就近就便、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 “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制定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措施。开通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抗击疫情作出贡献的中小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八、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依法防控疫情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加强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野生动物保护等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网站等宣传载体,通过张贴公告、倡议书,运用社区“小喇叭”、农村“村村响”,创作漫画、视频等宣传方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自觉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宣传开展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梳理当前防疫工作中社会公众需了解的法律法规,采取问答等便于群众理解的形式,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

九、依法公开公布疫情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严格依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准确报告疫情信息,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对社会关切和舆论关注及时回应、解疑释惑。依法管控网上网下舆论,严肃处置各类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注重推行工作方式创新。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法治建设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工作方式,依托“互联网+审批”“互联网+诉讼服务”“互联网+法律服务”等信息平台,积极开展“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网络调解”“线上查控”“委托执行”等工作,提高办事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人员集聚感染风险,做到疫情防控和工作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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