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在“战疫”中为我们而牺牲,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称号

善待在“战疫”中牺牲的英雄

文 | 朱忠保

记者1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人员,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通知对这个“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解释: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以及执行转运新冠肺炎患者任务等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或者其他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应评定(批准)为烈士。

在疫情暴发以来,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广大医护人员长期加班劳累,使得医护人员面临着很大的被感染风险,但他们依然舍生忘死地站在了抗击疫情第一线,站在了离病毒最近的位置,

这些医护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将整个国家的安危都抗在了肩上。


医护人员在“战疫”中为我们而牺牲,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称号

最新的数据是,截止到17日,全国医护人员确诊新冠肺炎的病例已经达到1716例,占比3.8%,其中有6人不幸牺牲。这些医务人员因公染病和因公殉职,他们舍己为人救死扶伤,他们为了我们离开,他们的壮举,完全符合烈士评定标准,是纯粹地为抢救公民生命牺牲的。

医护人员因抗击疫情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因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都符合烈士的评定条件。抢救患者是医护人员的本职工作,但如此危险而严峻的疫情对医护人员的威胁和伤害早已超越了医疗工作本身。

对于所有医护人员,面对未知病毒的斗争,甚至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仍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救治工作中,这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抢救患者,是对国家、社会,乃至全人类作出的贡献,其舍死忘生的精神在社会主义道德上已符合烈士的标准,应评定为烈士予以褒扬,他们的遗属应获得全面充分的照顾和保障。


医护人员在“战疫”中为我们而牺牲,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称号

《烈士褒扬条例》的名称本身就表明了“褒扬”的道德取向,是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牺牲的肯定和称颂。烈士评定包含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牺牲所作出贡献的积极道德评价,公民牺牲是为了“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牺牲自己换取国家和社会更大利益,是新时代公民爱国、奉献的杰出精神代表。给他们评定烈士,有助于激励后人。

疫情爆发以来,一句人们常用来形容医护人员的话是“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我们之所以岁月静好,皆因广大医护人员舍生取义。众多医护人员“舍小家、为大家”,不畏牺牲、甘于奉献,筑起了一道血肉之躯的长城。

保护并善待好医护人员,既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良心担当,又是整个抗疫形势的需要。对于那些在抗疫中因公殉职的人,我们不能轻易将他们遗忘,更不能亏待了他们的家属。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给牺牲的医护人员评定烈士,给予其家属全面充分的照顾和保障

。他们为了我们而牺牲,我们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的称号。


医护人员在“战疫”中为我们而牺牲,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称号

因此,应该给所有殉职的医护人员一个应得的烈士称号。在医护人员倒下时,国家和社会要作他们家庭的顶梁柱,顶起那些小家,这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评定烈士是对这些英勇牺牲的医护人员的精神补偿和最好纪念。

疫情当前,大量“疫”线人员的坚持和英勇给了我们战胜病毒的希望和信心。只要他们坚守阵地,我们就一定能战胜疫情。医护人员在“战疫”中为我们而牺牲,我们不能欠他们一个烈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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