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將於下月開庭審理內塔尼亞胡涉嫌貪腐案

新華社耶路撒冷2月18日電(記者尚昊 陳文仙)以色列司法部18日表示,將於3月17日開庭審理總理內塔尼亞胡涉嫌貪腐案。

負責案件審理的耶路撒冷地方法院發言人18日表示,內塔尼亞胡涉嫌貪腐案將於3月17日下午開庭審理,審判小組由三名法官組成。

以色列将于下月开庭审理内塔尼亚胡涉嫌贪腐案

這張2019年11月12日拍攝的資料照片顯示,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特拉維夫出席新聞發佈會。新華社發(穆阿邁爾·阿瓦德攝)

內塔尼亞胡所涉貪腐指控包括與企業進行利益交換、收受價值巨大的禮物等。

內塔尼亞胡此前曾表示,對他的起訴建立在“虛假指控”和警察不公正調查的基礎上,是一場“未遂政變”。

以色列總檢察長曼德爾卜利特2019年12月2日公佈起訴書,以受賄、欺詐和背信3項指控起訴內塔尼亞胡,並給予其30天時間尋求豁免。內塔尼亞胡今年1月1日向議會提出申請尋求司法豁免權,1月28日又撤回這一申請。隨後曼德爾卜利特正式向法院起訴。

以色列媒體報道說,如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刑罰將是最高10年監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面臨的刑罰將是總共最高3年監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