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团不服 表态“台当局无权伸手地方”

台环保部门要求台中市府更正对中火的惩处,然而台当局要求市府撤销处分令环团不服,更表示环保部门无权要求中市府于5天内更改处分内容。

台湾健康空气行动联盟理事长叶光芃表示,环保部门在1月20日环评会议上通过中火增加2部燃气机组,但旧机组却1部都不拆,强调环保部门的公信力早已出问题,大开环保倒退车。

叶光芃指出,环保部门应以环境保护的立场要求中火减煤和为民众健康着想,怎么会成为“中火”的打手?环保部门何来的权利要求中市府5天内更改行政处分?

争好气联盟发起人许心欣则表示,“中火”生煤使用超量遭撤照处分是中市府的权责,台当局无权干涉。环保部门透过修“空污法”和“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同加强中央干涉和限缩地方政府的权限,如今更要求市府撤销停照处分,强烈要求台中市政府召开公听会并听取专家建议,呼吁环保部门勿沦为经济部门的打手。

环保部门表示,身为行政当局主管机关,有责任义务督导并要求改正,强调中市府撤照2机组的行政处分造成业者应变不及,影响操作稳定性,有违行政程序法的信赖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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