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災民異地住房安置工程建設中收受好處,甘肅這名官員被決定逮捕

在災民異地住房安置工程建設中收受好處,甘肅這名官員被決定逮捕

本報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通報,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張令平(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蘭州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張令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張令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毫無宗旨意識,屢屢破規逾矩。為保官運亨通,搞封建迷信活動,做法會、立牌位,祈求護佑;統一口徑,轉移贓物,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選人用人親親疏疏,照顧提攜同學故舊;貪圖享受,接受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漠視群眾疾苦,在災民異地住房安置工程建設中,收受好處,放棄監管,導致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群眾長期上訪,影響惡劣;干預插手執法司法活動,為不法商販站臺撐腰;濫權妄為,瞞上欺下,為搞政績撈取政治資本,將國有資源強行低價出讓,造成鉅額經濟損失;帶壞家風,寵慣家人,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權撈取錢財;貪慾燻心,聚錢斂財,以雅好之名行 " 雅賄 " 之實,群眾稱為 " 字畫書記 "。張令平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六大紀律項項違反,嚴重破壞任職地方政治生態。

張令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當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令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瀟湘晨報記者陳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