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三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疫情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负面影响,枞阳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在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推进智慧执行、线上执行,确保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

一是强化执行干警自身安全防护。疫情发生后,该院第一时间对全体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及有无湖北接触史、目前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同时建立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执行干警健康情况进行实时监测。要求到岗执行干警必须测量体温、带好口罩,要求无防疫任务及紧急执行任务干警不得外出,要求联系、接待当事人等工作事项尽可能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实现“云执行”,减少聚集风险。

二是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疫情防控战役打响之初,该院执行干警便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及时到达包保片区,投身于联防联控的一线工作中。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执行局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党员执行干警主动走上抗击疫情前沿阵地,日夜坚守防控卡点,筑起防控疫情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三是积极推行线上执行。鉴于疫情时期的特殊情况,该院执行工作转入线上办案模式。执行干警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电话、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零接触”执行。2月3日至2月19日,该院执行结案76件,执行到位金额3320余万元;对267件案件启动网络查控,对160余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发起线上冻结,成功控制银行存款近300万元;对6起案件启动司法网拍程序,及时发布拍卖、变卖公告;对未结案件进行整体研判,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联系被执行人180余次,有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案件36件;安排专人接听当事人来访、咨询电话近200次,及时答疑解惑,引导当事人理解、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工作。疫情期间,该院执行工作整体平稳有序,执行质效稳中有进,截止2月19日,该院执行结案率、结收比分别为44.64%、49.17%,同比分别上升9.02%和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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