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浩特市、太僕寺旗紀委監委通報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違規違紀典型問題

錫林浩特市、太僕寺旗紀委監委通報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違規違紀典型問題


1. 錫林浩特市相關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違反保密紀律問題。2020年2月12日,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李曉輝擅自將擬上報盟指揮部的《關於尹某某的流行病學調查初始報告》使用微信轉給家庭成員。之後家庭成員將此報告向微信好友進行轉發,導致疫情防控資料大範圍散播流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20年2月14日,錫林浩特市紀委監委給予李曉輝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給予指揮部辦公室分管領導齊金良記過處分;對未經請示擅自將涉密材料微信轉給李曉輝的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朱向宇(聘用人員)予以辭退。
2. 太僕寺旗寶昌鎮國防社區副書記桂峰違反疫情管控規定、違反工作紀律,寶昌鎮國防社區書記包玉花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問題。2020年2月10日,太僕寺旗寶昌鎮國防社區副書記桂峰違反疫情管控規定,私自加蓋國防社區印章,為非本轄區居民鄒某某出具在太僕寺旗寶昌鎮紫金花園小區居住的虛假證明,幫助鄒某某一家五口從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槎溪鎮朝陽村返回太僕寺旗。桂峰身為中共黨員、國防社區副書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責任意識淡薄,無視黨紀法規,對重點疫區返回人員知情不報,私用印章出具虛假證明,給全旗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包玉花身為中共黨員、國防社區黨總支書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疏於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對桂峰私用公章開具虛假證明一事負有領導責任。經寶昌鎮黨委、政府會議研究,報請旗紀委監委同意,給予包玉花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桂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政務記過處分。

3. 太僕寺旗貢寶拉格蘇木道海嘎查嘎查長疫情防控期間違反疫情管控規定、違反工作紀律問題。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貢寶拉格蘇木道海嘎查委員會未能認真落實蘇木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規定,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程度不夠,落實不到位,致使5名牧民先後擅自出入河北境內(現已按照相關規定被居家隔離),對全旗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圖雅身為中共黨員、嘎查長,應負主要責任。經貢寶拉格蘇木黨委研究,報請旗紀委同意,給予圖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

錫林浩特市、太僕寺旗紀委監委通報3起疫情防控工作中違規違紀典型問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