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要求: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河北要求: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机构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

河北要求: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力度,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对所有村党组织逐一分析研判,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不断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打造100个党建示范区。深入实施农村“领头羊”工程,持续开展基层干部“万人示范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

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机构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推行村“两委”干部坐班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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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县级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推行村“两委”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全面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办,积极推行为民代办服务网上申报、审核和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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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推进防范和整治“村霸”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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