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全力做好“
新冠疫情”的防护工作最大程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的交叉感染
请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
尽量采用“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办理涉税业务
办税就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疫情期间需要申请个人所得税延期申报核准的小伙伴们可在
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在这个特殊时期“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窗”
足不出户便捷又安全
下面小编给您详细讲解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
个人所得税延期申报核准
办理路径
【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操作说明
1.填写信息。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认,申请延期申报税种勾选“个人所得税”,在“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和“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项中填入信息。
2.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点击“确定”,提示操作成功。
3. 查看进度。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办理环节状态若为“已申请”,则表示事项已经成功提交,等待税务机关受理,该状态下支持对申请事项进行作废操作;若为“已受理”,则表示税务机关已确认申请,对事项进行审核中;若为“进入审核流转环节”,则表示进入税务机关内部审批流程;若为“已办结”,则表示事项已办理成功;若为“不予受理”,则表示事项审核不通过,税务机关会提供具体原因。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閱讀更多 儋州稅務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