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是“避风港”|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与“抗疫”两不误

“黑恶分子想不到,在大家注意力都集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时,自己竟被批捕了”,这是公安干警接到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批捕文书时说的一句话。当下,正是“抗疫”工作吃劲的时候,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没有因为疫情而暂停,而是以更扎实的举措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疫情不是“避风港”|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与“抗疫”两不误

哈尔滨市检察院会同香坊区检察院以视频方式向省院请示报告涉黑案件

重点案件 强力推进

重大涉黑案件全面攻坚。1月31日上午,春节假期还未结束,哈尔滨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在听取李某重大涉黑案件专办组汇报后,针对案件攻坚作出安排部署。专办组每日通过电话联系,汇总工作情况,研究审查方向,分配并执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上级部门督导案件有序推进。道里区检察院在抽调近70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下,对上级部门督导的2个重点涉黑恶集团、团伙案件不停不拖,不间断书面审查,列明补查内容,完善法律文书,做好起诉准备。市检察院会同香坊区检察院以视频方式向省院请示报告董某涉黑案件,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落实基层院具体承办、市院包案指导、省院督导把关三级联动的工作要求,确保上级部门督导的涉黑恶案件依法妥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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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 抓紧抓实

实质化提前介入,提升办案质效。2月7日,五常市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战某恶势力集团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该案于2019年12月21日开展实质化介入侦查,进一步指明侦查方向,提出取证意见,为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奠定了重要基础。

批准逮捕,助力“百日追逃”。2月2日,方正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工作,采取“零接触”审查方式,批准逮捕2名潜逃海外尚未到案恶势力分子,助力公安机关制发红色通缉令,开展国际追逃。

提起公诉,认罪认罚从宽。2月3日,阿城区检察院起诉刘某恶势力团伙。该院分散办公,加班加点,专办组部分成员在大年三十仍然坚持工作。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依法从宽处理。此举将严惩与从宽有机结合,双向发力,有力地分化瓦解了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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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案指导 同步开展

书面审查,随退随查。1月31日,哈尔滨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指导道里区检察院做好杨某涉黑案件受案后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并明确补查方向,制定补查措施。强调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对补查问题发现一批、汇总一批、反馈一批,随退随查。

错时办公,电话沟通。2月3日,道里区检察院办理的马某重大涉黑案件,因案情复杂,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符合延押条件,申请延押,市检察院具体负责同志错时办公,一人离开后,另一人抵达,通过电话完成工作衔接。经审查认定该案符合延期条件,制作了法律文书并报送省检察院批准。

办公出行,灵活应变。1月24日以来,哈尔滨市检察院与尚志市检察院同步介入、同步审查、同步会商安某涉黑案件。专办组成员采取专车接送或步行方式上下班,确保案件妥善办理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出行对疫情防控造成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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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协调 全程在线

扫黑办职能持续稳定发挥。2月4日,哈尔滨市检察院扫黑办印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真做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加强黑恶案件包案指导等六项工作安排和要求。

扫黑办日常工作稳步开展。哈尔滨市检察院扫黑办分散办公,手机畅通,微信24小时在线,随时上岗,日常工作运转顺畅。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数据统计、黑恶犯罪线索移送、检察建议备案审查等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不是黑恶势力的避风港、挡箭牌。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心不乱、劲不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继续科学、合理、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停、不等、不拖、不推,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供稿:哈尔滨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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