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护补贴、减税降费、稳岗补助、金融扶持——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谭艳

株洲日报讯 战“疫”当前,粮草先行。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截至2月19日12时,全市疫情防控投入(含中央、省、市、县区)16425万元,其中市本级7551万元。

发挥财政的关键作用,全面确保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特护补贴、减税降费、稳岗补助、金融扶持等方面,出台十条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两防两确保”。

这十条具体措施是: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稳岗就业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扶持优惠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提标全部用于防疫;加强库款调度;加快现有专项资金的提前申报下达;对企业复工相关人员快检实行补助;对一线医护人员实行特护补贴;对抗疫一线的村(居)两委工作人员免费提供防疫保险。

一线医护人员每日补助300元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对一线医护人员实行特护补贴。直接参与此次疫情现场流行病学处置、实验室检测、传染病人转运和救治、口岸检疫等存在感染传染病病原体风险的各类一线医务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疫情防治的其他一线医务人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对基层工作人员实行免费防疫保险。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我市对抗疫一线的村(居)两委工作人员免费提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专属保险。对确诊人员给予保险慰问金5万元/人,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不幸身故人员给予身故保险金20万/人,对因抗疫导致急性病身故或意外身故给予身故保险金10万元/人。

此外,我市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从每人每年69元提高到74元,全部用于基层卫生机构疫情防控。

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加码

为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我市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加码,确保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能享受更优惠。

其中,对防疫人员的补助、奖金、获取的防疫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参与防疫的相关企业实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公益捐赠实行税收免除等,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税。

降标或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投资项目报批报建费用,可申请向后顺延三个月缴纳。

同时,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

企业贷款可获贴息支持

疫情对很多企业的现金流产生了冲击,市财政积极落实金融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帮助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中央财政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际承受的贷款利率将降至1.6%以下。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支持,并取消反担保要求。对符合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导致流动性资金困难的企业予以续保,融资担保费率按1%收取。

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支持疫情影响严重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1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对落实政策较好的银行,市财政将在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方面予以倾斜。

此外,市财政局还与市人社部门一道,出台了多项稳岗就业优惠政策措施,对企业招工稳岗、吸纳就业、就业创业服务、返乡农民工创业等给予一次性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在另行制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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