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企联、市工商联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重要提示

四川新闻网内江2月22日讯(冯琳 刘世彬)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特别是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广大职工返岗务工之际,进一步畅通劳企双方对话渠道,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尤为重要。为此,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围绕当前集体协商工作中需注意把握的重点内容发出相关提示,希望劳企双方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承担,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共商共谅、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努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提示》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的原则。要坚持合法合理、利益兼顾、灵活实效原则,既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又符合特殊时期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既有利于企业的复工复产,又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应急、应事、一事一议的灵活协商,突出集体协商效能。

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代表和协商方式。双方协商代表人数依法不少于3人,企业方协商代表不得多于职工方协商代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工会聘请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社会律师、上级工会干部、企业组织代表等企业外人员作为外聘代表参与协商。鼓励企业与企业工会尽量减少接触性协商形式,建议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做好协商前的沟通对接工作,提高双方协商效率。对还未全面复工的企业,企业和企业工会尽量通过电视电话、网络平台等形式开展集体协商。

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的主要内容。一是协商用工方式。可协商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二是协商薪酬待遇。不能返岗或复工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后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协商延期支付;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三是协商特殊权益。积极协商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工作、灵活休假等事宜。四是协商用工保障。积极协商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消毒、体温检测等必要防疫要求。

《提示》还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集体协商程序、合同履行、合同期限、集体合同的变更和中止等。对未建立工会的企业需要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的怎么实施、上级工会和各企业代表组织如何在集体协商中发挥作用也作出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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