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年2月2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坚决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决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三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两大重点任务,聚焦制度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三个突破”,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提升“三个模式”,着力推进国家农综区建设,确保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1.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把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强化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切实做好潍坊—聊城扶贫协作工作。稳定扶贫工作队伍,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关心爱护基层扶贫干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注重培养使用。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2.着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紧盯山区库区、3个省扶贫重点村、8个市级重点扶贫镇(街)等,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各级财政要继续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市级增幅不低于10%。加强扶贫项目和资产管理,健全扶贫资金资产持续积累使用机制,全面落实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四权分置”。统筹运用社会保障政策,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空巢老人、残疾儿童和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等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

3.做好评估验收和宣传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自查评估,严把脱贫质量,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强化常态化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全面总结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讲好潍坊扶贫故事,表扬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展示脱贫攻坚成果。

4.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完善即时帮扶机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监测预警和动态识别,将可能致贫和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完善兜底保障机制,保持脱贫攻坚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内外联动机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实施消费扶贫,引导社会力量投身扶贫开发。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体制等方面的衔接。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5.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农村“七改”工程,积极推进农村供气供暖设施建设。完成“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打好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同质。实施农村电网提档升级工程,持续提高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电气化水平。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应由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农村社区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县域层面村庄布局,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

6.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建立健全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完成5.7万户农村厕所扩面改造,30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建有达标公厕,完成3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0%的常住庭院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争创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镇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40个、省级清洁村庄500个。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狠抓农药包装物收集处置,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和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7.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等工作,合理布局乡村中小学校,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支持非寄宿制学校实施午餐配备工程,切实解决偏远乡村、边远山区学生实际困难。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优先保障偏远乡村学校师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年内为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乡村特级教师。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增加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8.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水平。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标准全部启动自评自建。深入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新建376处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健全农村疫病防控体系,抓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防控。开展好高密市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鼓励发展医疗集团、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不同形式的“医联体”。加快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全面实施“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推动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万名乡医培训计划”,年内培训3000名以上。探索实行“大学生村医”制度。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继续做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

9.搞好公共文化服务。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全市公共文化建设示范镇(街)、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深入实施公共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农村非遗传承人等优秀乡村人才选拔培养、资助扶持力度。加强重点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耕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深入开展国家级齐鲁文化(潍坊)生态保护区建设。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工程。

10.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创新农业生产事故司法鉴定机制,引进第三方鉴定机构,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加快农村各类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95%以上的幸福院实现规范运行。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多层次农村养老事业发展。

三、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11.着力推进国家农综区建设。把国家农综区建设作为全市乡村振兴的头号工程和创新提升“三个模式”的主引擎,奋力打造全国农业开放发展新样板。高标准编制国家农综区对外合作规划和核心区各项规划,启动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抓好政策模式创设,深入实施28项建设内容和11条先行先试政策,年内形成制度创新成果10个以上。加快推进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等重要平台建设。推动寒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完善东亚畜牧产品交易所功能,推动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扩面增量,加快中国农创港、国际食品博览园、中国(潍坊)食品科学与加工技术研究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入全球知名企业、高端机构参与国家农综区开发建设,推动一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健全国家农综区管理运行机制,推动核心区与辐射区协同发展。积极争取承办国际性展会论坛活动,进一步扩大国家农综区影响力。

12.不断提升粮食产能。扎实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粮食产能稳定在80亿斤水平。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重点发展优质强筋小麦,扩大优质专用玉米、高蛋白大豆种植规模。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提高粮食加工增值能力,培育新型粮食领军企业10家以上。持续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和产品结构,开展轮作休耕试点,扩大粮改饲规模,优化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

13.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严格落实环评、用地、信贷等扶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稳定生猪核心产能,确保年底生猪产能接近正常年份水平。统筹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年底前基本完成无疫区建设各项任务。推动浙江大学诸城高品质肉研究中心建设。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保障猪肉供给。进一步优化畜牧业结构,大力发展食草畜禽和特色畜禽,突出畜禽种业、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年内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

14.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统筹布局渔业发展空间,加快“海上粮仓”建设,继续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湖库“放鱼养水”工程。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渔业种业提升工程,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和标准化扩繁生产。突出抓好“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动现代渔业向高附加值、全产业链转型。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养护,有序开发外海渔业资源,支持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强海洋和渔业综合执法力度。

15.着力提升农产品品质。持续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计划,大力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加强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年内全面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工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成果。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建成100家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所有涉农镇(街)全部达到省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标准。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承诺”制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年内市级抽检农产品5500批次以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投入品、使用高毒剧毒农药、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私屠滥宰、收购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制定潍坊农产品品牌创建提升方案。组建“潍坊农品”品牌协会,办好“潍坊农品”品牌推介展销会,形成“政府支持、企业主导、协会管理、市场评价”的品牌培育工作新格局。

16.加强农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补助标准提高到1500元/亩,年内新建高标准农田44万亩、压茬推进34.6万亩建设任务。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以上。加强防洪减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内基本完成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国家规划内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任务。建立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供销社、邮政快递企业建设一批田头仓储保鲜、分拣包装、产后初加工等设施,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落实好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17.大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机装备现代化水平,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3%以上。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20万亩。开展农机科技下乡活动,重点推广夏玉米籽粒直收、大葱生产机械化技术,探索推广山区丘陵、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建立试验示范推广基地3处,示范推广面积2000亩。深入实施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创建工程,“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示范县达到6个。继续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标准。

18.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培强做大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培育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抓好国家级产业强镇建设。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创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典型10个以上。落实减税降费、贷款贴息、土地保障、上市培育等扶持政策,培强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10家产值过10亿元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农业龙头企业,打造10家产值过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形成一批百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新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处,培育市级田园综合体20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潍坊配送分中心建设,建成认证生产基地100家。鼓励支持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将政策性项目资金向工商资本投资项目倾斜。

19.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开展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和规范提升工作,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年内培育示范合作社100个、示范家庭农场60个、示范社会化服务组织20个。培育一批土地托管、代耕代种、金融互助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推广高密宏基农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安丘沃华“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模式,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市农村土地经营规模化率达到66%以上。

20.保障农民工就业。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把农民工稳定在就业岗位上。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计划,加快建设农民工创新创业基地,鼓励扶持农民工带资金、技术、项目返乡创业,在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予以倾斜。实施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培训,深化“互联网+职业培训”改革试点,创新政府采购、订单培养模式,扎实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提升培训和转岗能力培训。鼓励地方设立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制度。新扩改和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纳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强化农民工失业保障,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

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优才计划”,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重点培育1000名村党组织书记优秀人才后备人选、10000名村干部优秀人才后备人选。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开展定期集中培训。建立健全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落实选派单位帮扶责任,不断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典型引领,年底前市、县、镇三级分别选树300、1000、2000个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深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全面推广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落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政策。

22.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强化抓基层工作导向,坚持县、镇、村联动,县级当好“一线指挥部”,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建立各级“两代表一委员”联系贫困村制度。镇(街)建好为农服务中心,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行政村(农村社区)做实基本治理单元,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扎实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县、镇、村创建工作。

23.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民主决策制度,推动村级事务全面、真实、及时公开。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镇(街)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活动。扎实推动平安乡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深化提升农村“雪亮工程”,深化平安智慧村庄(社区)创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乡风文明培育行动,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年内80%的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五、切实加强支持保障

24.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县市区委书记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党委农村工作机构建设,大力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真正做到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备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努力在“四个优先”制度机制创新上有突破。加强考核督导,将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作为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继续组织乡村振兴观摩点评,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继续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做好迎接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等各项工作。

25.强化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补上“三农”领域短板、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充分用好统筹涉农资金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能。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落实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推广“农地收储公司”“第三方预接盘”等增信方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推动金融机构结合耕地保护与复垦、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开发多维度、定制式金融产品,强化金融等各类资本对“三农”发展的支持。鼓励、支持各承保机构和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确保蔬菜、果品等农产品保险愿保尽保、应保尽保。创新农业信贷担保和保险模式,抓好农业保险保费政策落实。市、县财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政银担保合作机制。支持县市区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市级引导基金按规定出资参股。

26.强化土地供给。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市级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支持城市工商资本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城市工商资本下乡重大项目所需非农建设用地,由县市区单列指标,直接安排项目。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

27.强化人才支撑。落实加强农业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根据农业产业规划和布局,编制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定向引进人才。提升农民职业化水平,实施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分层分类分模块培训农业职业经理人、青年农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技术及行业知识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年内培训职业农民1万人次以上。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在现代种业、设施农业、智慧农机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高精尖农业科技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开展技术指导、项目帮扶,业绩贡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28.强化科技创新。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展翅行动。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深化与中国农科院全面战略合作,依托北京大学现代农业研究院,构建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相结合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建成农业大数据平台、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服务平台,年内益农信息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农业物联网和精准装备相结合的农业全程机械化服务技术体系,提高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快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在符合条件的为农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区域气象观测站。

29.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探索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办法措施。开展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临朐县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经验,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全市登记赋码完成96%以上。探索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管理机制,搞好昌乐县农村产权质押贷款试点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改革试点。优化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流程,充分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完善农业农村综合执法体系改革。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快农业水价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等改革。

30.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强化农民群众主体意识。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组织好农民丰收节。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监督落实制度,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建设、公益事业等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挖掘“土专家”“田秀才”,激发农民群众创造活力。

31.抓好典型示范。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活动,落实市级领导和市委农委成员单位联系指导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制度。深入开展争当乡村振兴带头人和争当乡村振兴带头村活动。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基层经验,每个涉农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实际,突出各自特点和优势,培树典型,打造样板,着力培育一批样板村、典型镇、示范区、特色园。建立乡村振兴监测指标体系,对乡村振兴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分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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