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疫情肆虐,人员高度聚集、场所相对封闭的监管场所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大敌当前,对监管场所负有监督检察责任的检察机关,是如何强化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又是如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刑罚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呢?

疫情发生后,河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明确要求要强化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共同维护正常监管秩序。2月7日,在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上,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再次强调,要把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和保障被羁押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视频监督、远程约谈等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迅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先后三次制发《关于进一步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的紧急工作提示》等工作文件,从强化责任意识、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加强履职安全等方面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调度全省三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迅速行动,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做好全省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刑罚执行活动顺利进行,助力刑事执行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加强防疫检察,为战“疫”提供有力保障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节后上班第一天,石家庄市检察机关由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分组对辖区内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疫检察,了解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情况,就监管场所封闭管理、有关人员进出、在押人员餐食供应、驻所医疗等提出监督意见。张家口市检察院制定并下发《全市执检部门疫情期间工作通知》,制定刑事执行部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各派驻单位严格监督全市各监管场所,加强对监所内卫生、医疗、饮食的检察监督,督促及时汇总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日常评估。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与新区公安局就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协调,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启动八项防护措施切实做好收押、日常管理、离所、提审会见、问医就诊、伙食保障、人员及物品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工作。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廊坊市检察院执检部门建议看守所从制定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制作被监管人员健康台账、加强入所人员身体检测、确保入所食品、药品来源稳定等方面制定有效措施,尽快建立完善病毒防控体系,有效防止病毒入所。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定州、辛集市检察院执检部门与看守所、驻所武警召开联席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落实防控措施,督促看守所加强疫情预防工作。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献县检察院执检部门建议看守所把完全物理隔离的会见室安排为讯问室,谨慎传递法律文书和讯问笔录,杜绝办案人员与监区值班干警、在押人员接触,监督做好提审会见消毒防控。

创新工作形式,多举措灵活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邢台市检察院执检部门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电话等手段做好“隔空”办公办案工作。使用微信视频功能,召集派驻检察室同志连线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检察院关于配合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研究部署具体工作。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沧州市检察院执检部门专门成立“监管场所每日情况汇总群”,各驻狱(所)检察室及时将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情况上报市院,遇突发事件尤其是疫情相关信息,随时单独电话上报,确保报告及时、处置高效。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衡水市检察院执检部门监督看守所要求办案单位对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提讯、电话提讯等多种方式予以讯问,避免所外人员与在押人员的接触,减少感染机会。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唐山市玉田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自2月1日起,与看守所干警采取同步“封闭”管理模式,实施战时驻所检察机制,加强对监区防控值班监督,并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联网、监管信息联网等方式对监区内外进行同步法律监督。

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检察监督工作


保定市检察院指导全市派驻检察机构与办案机关、机构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当面讯问的案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配合做好代为送达法律文书等相关工作,对确需进行提押讯问的,共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同时强化对办案机关羁押期限的监督,防止疫情期间超期羁押情况发生。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唐山市开平区、曹妃甸区检察院建议司法局等将疫情防控知识、法律法规宣传、网络应用规定等内容教育结合起来,使社区矫正对象灵活掌握相关内容,避免集中点验、集中学习、集中社区服务等聚集活动,并监督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曲周县检察院建议司法局摸底排查社区矫正对象身体状况,强化音容社矫APP、微信定位等监督管理措施,加强防疫知识和疫情案例学习,发动社矫对象参加志愿行动等。

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利器,筑牢疫情防控“高墙”

兴隆县检察院执检部门依法协助支持涉疫犯罪案件办理,及时向故意伤害防疫劝返点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郑某甲及其儿子郑某乙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当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