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我是一個不屈追求公平正義的農村婦女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又名《我叫李雪蓮》,女主角因丈夫的一句“我看你不是李雪蓮,而是潘金蓮”,自此拉開了維護權益,為自己正名之路。

自2016年上映以來,先後獲得第53屆金馬獎,第31屆金雞獎、第41屆多倫多國際電影節國際影評人特別獎等眾多獎項。

電影改編自劉震雲同名小說《我叫李雪蓮》,以李雪蓮要為己正名展開故事情節,圍繞作為農村婦女的她要“討個說法”,不惜一路將打官司到底的主線推進,試圖宣揚民眾法治意識的覺醒,並呈現追求公平正義的法治局面。

故事的主旨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法治追求是相一致的;李雪蓮不倦追求的“要個說法、為己正名”,反應出當下農村社會法治意識的提升,符合依法治國的前進方向與社會法治現狀,是現實主義寫實的體現。

電影通過講述現實主義題材的故事,用真實質感的農村畫面,在沒有炫目特效的映襯下,通過人物表情,場景細節,精彩對白,來展現出李雪蓮這個農村婦女的價值取向和維權努力,表達出了民眾共通的對公平正義孜孜不倦的追求。

本文將從電影背後的維權意識覺醒,社會法治現狀、社會公平正義追求三個方面,來探討這部十大經典法治電影背後潛藏的法治價值。

《我不是潘金蓮》:我是一個不屈追求公平正義的農村婦女

01

李雪蓮維權意識的覺醒來自於普法效果的宣傳,萌芽於潛藏內心的公平正義直觀需要

農村婦女李雪蓮,本想好好相夫教子度過餘生,但因小農意識的影響,為了讓丈夫能在單位多分到一套房子,便與丈夫合夥商量假離婚,沒想到在假離婚過程中,丈夫懷有異心,她陷入了丈夫的離婚陷阱,讓一場荒唐的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

忽然的家庭變故之下,又遭受前夫羞辱她為潘金蓮,內心的失望和痛苦油然而生。一位怯生的農村婦女,想不通自己恪守婦道,被男人欺騙後不但得不到一個合理解釋,還要遭受誣衊,於是為了正回自己的名聲,洗刷不白之冤,踏上了越過私權利向公權利直接求助的維權之路。

如何通過公權利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她選擇了一條要花許多時間和精力去打官司的法制道路,雖然李雪蓮對自身的遭遇暫時無所適從,甚至不知道從何開始。

但是這種維權意識一旦覺醒,就督促著她前進;這與當時社會普法效果延伸到農村後取得宣傳實際效果有關,讓她知道了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可以通過公權利來主持公平正義,可以上法院提起訴訟,哪怕前路坎坷,屢撞南牆,但法院會受理我的案件,幫助我實現公平正義。

人都是有原則底線的,對李雪蓮來說誣衊她不忠無異於揭開了她潛在要爆發的小宇宙,這符合廣大婦女注重名聲的傳統文化意識。

李雪蓮知道了法律是守護人民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便努力的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去挽回自己的名聲,這一舉動是潛藏法治意識覺醒在現實狀態的直觀體現,也是普法效果提升民眾法治意識的直接效果,更是她內心公平正義的直觀需要。

《我不是潘金蓮》:我是一個不屈追求公平正義的農村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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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裡李雪蓮的維權路徑向觀眾示明瞭訴訟維權的基本歷程,同時又折射出當時的法治現狀

從一個農村婦女不畏一切,堅決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踏出一條不一樣的訴訟維權之路,表達出民眾對法律的認知獲得了提升,法律觀念和訴訟意識不再淡薄的良好法治氛圍。

雖然維權之路是艱辛不明朗的,但李雪蓮用自己親身經歷向觀眾示明瞭訴訟維權的道路該如何走,訴訟的難點在何處,法治推行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如何面對,其實她的維權史也是法治的成長史,既解決了許多法治難題,又促進了法治的完善與發展。

我想馮小剛導演認為社會中有需要發聲的地方,但作為個人的表達是有限的,特別是維權需要很多準備,在這種情況下,通過一個農村婦女的艱難維權,來覺醒大多數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這是他寄希望通過電影來表達的維權意識激發。

人都是有理性追求的,但這種理性需要放到大眾視野下去檢視,而訴訟維權就是最好的展示方式,通過個人理性的昇華來獲得公眾理性的發展,是促進法治發展與進步的有力手段。

李雪蓮維權過程中,遇到重重阻礙,甚至有的官員和法官並不重視,所以直接因為她的維權之事被撤職,這說明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之下,部分官員公僕意識薄弱,法治理念落後,側面反應出當時的法治現狀。

但繼任者們都小心謹慎的對待著她的維權,這說明隨著時間的推移,法治在進步,執法者們的法治意識在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在提高。

很顯然,電影要告訴我們作為一個公民要勇於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律要有自己的概念和理解,並且敢於在實踐中去落實公平正義的追求,這是依法治國的現實要求,也是作為一個公民應盡的法治義務。

影片用獨特的視角和故事進程影射出當時社會的法治現狀,又通過故事情節闡釋了法律的含義和價值,讓執法者和觀眾都能激發出追求公平正義的動力,所以不失為一部普法好電影。

《我不是潘金蓮》:我是一個不屈追求公平正義的農村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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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蓮在倫理衝突下所展現的法治追求,其實是每一個人內心都渴望的公平正義價值追求

雖然李雪蓮圍繞著“我不是潘金蓮”這件事情,不斷的找前夫打官司,而且一打就是十幾年,打得各層的官員都聞風喪膽,好像一個難纏的不明事理之人。

看似這一切都是她自己的私心在作祟,其實換個角度來看,她為什麼要認死理呢?

因為前夫的欺騙在前,誣衊在後,而且這種誣衊已經挑戰到了她深藏的倫理觀念,她已經一無所有,名聲不能再丟,追求公平正義的價值觀不能丟。

從法律角度來解析,他們為了多得一套單位的房子而辦理假離婚,即使最後丈夫不同意復婚,在法律上他們當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夫妻雙方共同同意的離婚不管基於何種目的,都是真離婚不能撤銷,在法律上並沒有假離婚這種說法。

其實根源在他們夫妻雙方,李雪蓮貪財,秦玉河想見異思遷;但丈夫當眾揭露前妻的醜事甚至誣衊她,直接激發了她潛藏的追求公平正義的動力。

無論如何,她都要為自己正名,但直接告前夫離婚顯然是不可能獲得勝訴的,所以選擇以侵犯名譽權來訴訟,以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也是法律賦予的訴訟請求權的自由選擇,是對公民訴權保障的全面體現。

通過影片的生動細節,傳達出民眾對法治追求的個案普遍化發展需要,每一個人的內心都有自己的正義價值觀,不管這種正義觀念是樸素的還是法治的,但潛藏在內心就代表著人人都有需求。

而李雪蓮孜孜不倦的追求公平正義,是符合法治狀態下大家的共性理想的,通過影片我們看到了我們內在小孩外放成長的過程,公平正義不僅是社會需要,也是人人所需!

《我不是潘金蓮》:我是一個不屈追求公平正義的農村婦女

結語

馮小剛在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用圓形視角拍出了許多真實風景寫照,配合電影的方形屏幕呈現,能讓觀眾更好地置身其中以特寫的方式代入自己的角色,傳遞出的是既方又圓的跌宕,符合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法理要求和法律涵義。

整部電影都充滿著李雪蓮不屈的眼神,展示她堅忍不拔的意志,和追求公平正義的實踐,與拍攝手法相結合在一起具有相得益彰的呼應效果。這並不是一部傳達批判意識的影片,而是一部具有現實實踐意義的佳作;通過電影可以間接喚醒民眾沉睡的維權意識,激發大家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所以能獲得諸多獎項實至名歸。

法律是保障民眾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具有訴訟意識,懂得運用法律武器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也是應盡的法治義務,是自身參與到法治治理過程中的實踐和奉獻。

覺醒的權利才是真權利,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更容易失去權利,影片普法效果明顯,傳達觀念積極,所以被人評為十大經典法治電影是名符其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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