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一、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通过采取“网上办、预约办、视频办、邮寄办”等方式,对全市企业登记、食品生产、医疗器械、药品零售、特种设备、商标注册等市场监管领域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等业务实行“零见面”办理,提供“零等待”服务,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开辟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绿色通道”。对申请生产、经营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企业,由专人负责,实现快审、快批、快办。对开办、变更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三类医疗企业、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需要现场审查的,由企业自行评估经营条件,提供现场视频资料,并作出承诺后,先行准予许可,待疫情解除后再组织现场核查,特殊情况根据企业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对疫情防控和企业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实行全天候服务。


三、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受疫情影响,企业登记中涉及设立批准文件、前置许可审批、决议变更登记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限的,可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登记;对《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在疫情期间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其许可证有效期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0日内办理。暂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到期需要复审(换证)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申请证书复审;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在征得使用单位同意并向属地监管部门备案的基础上,适当延长维保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因疫情防控无法进行定期检验或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向市局网上提交申请报告,向设备所在地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延期检验,并在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申报定期检验。


四、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对于申请新建计量标准,采取即时受理、专家文审、视频验证等方式进行考核发证;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复查考核换证的,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企业到期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延长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后一个月。协助指导申请人在线办理条码注册、续展、变更等相关业务。协调我市有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原材料及成品的检验检测,确保检测报告及时、有效、准确。


五、加大知识产权发展和质押融资支持力度。积极协助企业协调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因疫情防控导致商标权、专利权超出法定期限或丧失的,指导企业在疫情解除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权利恢复手续,并申请免缴恢复专利权利请求费。对复工复产企业和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协助企业向上级知识产权部门申请优先审查办理。对自治区和我市重点企业上门服务,现场解决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对市内企业委托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收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收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收费减少50%以上。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免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检验检测费用,对其运营过程中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检验检测收费减少70%。


七、严查价格违法和涉企乱收费行为。以口罩、消毒杀菌等防护用品为重点,继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物价稳定。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检查督促各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八、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对企业确因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开展信用修复。对疫情期间申请信用修复或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支持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和群众生活资料供给保障等重点企业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安排专人全程指导服务。


九、提供就业用工服务。鼓励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就近上岗,支持留乡创业。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准入时,提供创业指导,推动本地用工企业吸纳返乡务工人员。在市局官网开辟用工需求专栏,为企业和用工人员搭建用工对接平台,畅通务工人员就业渠道。


十、助力个私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市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携手赤峰建设银行开展“共抗疫情 建行在行动——‘云义贷’专属服务活动”,个私企业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办理贷款业务,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携手紫金保险免费推出企业员工新冠肺炎保障险,为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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