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役打响以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刘小龙同志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兼任院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严格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主动放弃春节假期,从初二开始没有休息一天,一直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以疫区中“无惧生死、不计报酬”的共产党员“逆行者”为榜样,团结带领办公室一班人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办文办会、后勤服务保障作用,冲锋在前、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充分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好单位自身防护、社区网格化防控、物资采购、执法办案技术服务保障等各项任务。“检察蓝”在关键时刻亮出“志愿红”底色,有效保证了社区防控、执法办案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院打赢疫情防控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一是坚守检察初心,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号角吹响,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战时工作机制,将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作为当前最大政治任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疫情防控动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守岗位职责,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将县委县政府防疫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及时传达院领导,迅速拟制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院党组通过召开线上会议讨论通过。主动担任院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进一步落实防控举措,压紧部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县委县政府和院党组部署第一时间贯彻执行到位,“检察蓝”启动战“疫”模式。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二是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单位防控举措。战“疫”打响,该同志根据院领导批示,通过“陇政钉”视频会议、微信等平台,第一时间将县委县政府部署、上级检察机关安排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积极宣传正确的疫情防控知识。按照要求,逐一对所有干警及家属外出信息进行了核对,严格上报县卫健局备案,并将返回临洮干警信息及时更新。多方协调联系,组织采购了84消毒液、洗手液、口罩、红外线测温枪等紧急防护物资,为全体干警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值守、领导研判会商等提供了保证。春节假期返岗前,提交院党组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办理、律师接待及人员来访相关工作的通告,明确了做好检察机关自身疫情防控措施和保障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门口张贴发布,动员全体干警进行转发,尽可能让办事群众知晓。引导律师、群众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来信、电话视频等方式联系工作人员,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和实物传递,减少出行。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在这场疫情大考中“检察蓝”心暖战“疫”一线。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三是党员在岗,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一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战“疫”进入最吃劲的阶段,该同志牢记中共党员“第一身份”,积极响应党支部的召唤,带头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熟练掌握值守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带头走在疫情防控斗争最前列。配合院党总支安排值守执勤人员24小时轮班,组织人员做好社区值守后勤服务保障,搭建帐篷、安装火炉、配备煤炭等物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办案特殊需求,上班期间,对办公大楼全面消毒处理,安排单位值班管理;组织技术人员对检察机关专线网络、内网网站、机要通道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了故障排查,为我院政务、检务专线网络和各类信息化应用提供实时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政令、检令上传下达迅速畅通,各项工作快速部署、高效联动。配合办案部门推行智慧检务建设在检察办案中的运用,采取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开展讯问工作,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的关系,为我院筑起抗击疫情的钢铁防线提供坚强的保障。“检察蓝”构筑起防疫一线的“志愿红”堡垒,增强必胜信心。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坚守战“疫”钢铁防线 “检察蓝”点亮“志愿红”底色 ——记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刘小龙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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