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青島樓市新規丨疫情期間售樓處分時分批開盤,推行網上報名制度

2月26日,記者瞭解到,當前,青島市進入房地產開發企業復產復工、人員返崗返工的關鍵時期,為保障房地產開發企業辦公、商品房銷售工作有序開展,嚴格防範復產復工後辦公、房屋銷售場所發生聚集性新冠肺炎感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了關於保障房地產開發企業復產復工商品房銷售有序開展通知。

青島樓市新規丨疫情期間售樓處分時分批開盤,推行網上報名制度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建立返崗職工“花名冊”,實行健康狀況“一人一檔”管理,詳細掌握每名職工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和春節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觸外省及重點疫區來青人員情況。並根據防疫需要,為職工、銷售場所配備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護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殺用品。

二、強化工作場所疫情防控,對辦公區域及公共場所進行全覆蓋清潔消毒、消殺防疫。建立職工體溫日檢測制度,在辦公區、宿舍區等點位設置檢測點,對體溫異常的立即採取處理措施。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科學安排疫情期間的工作計劃,減少人員大範圍流動,合理安排輪崗排班、在線工作等模式,減少單班在崗人數。暫停不必要的會議、所有聚會等活動,壓減一般商務洽談、人員來訪等活動。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手段開展商務交流,做到人員少流動、不聚集、不串崗。

四、堅持疫情防控優先,安全有序積極推進商品房銷售場所開放。各商品房銷售場所要建立現場管理責任體系與工作網絡,明確職責,落實現場負責人,做好應急預案,確保防疫物資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員信息情況掌握到位。

五、商品房銷售場所要定時消毒,加強整體自然通風及換氣,停止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確需使用的必須採用全新風方式或裝有空氣淨化消毒裝置,保持空氣流通。設置樣板間的,樣板間每日通風不少於3次,每次20-30分鐘。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場所要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做好員工管理,員工每天進入案場工作前,應測量體溫,符合要求方可上崗;在公共區域活動,必須佩戴口罩。

七、商品房銷售場所要嚴格落實現場防疫措施,落實來往人員佩戴口罩和體溫檢測篩查等要求,在醒目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提醒和佩戴口罩、保持距離等提示,嚴格進出場管理,對來往人員實行實名制登記。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場所到訪量進行合理管控,實行來訪人員預約接待制,實行獨立區域一對一服務。超過接待要求的來訪人員以及未經預約的來訪人員,應及時勸離,不得進入。對來訪人員及時提醒,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向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門彙報。

九、疫情期間開盤項目全面推行網上報名制度,實行差別化分時分批開盤選房。選房現場採用預約制,分時分批控制客戶到場人數,落實好實名登記、體溫測量、佩戴口罩等事項,不得舉辦現場推介等聚集性活動。

十、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制定疫情應急處置預案,對出現發熱、乾咳等症狀的職工,立即送醫療機構就診治療,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發生問題果斷處理,堅決防止發生聚集性新冠肺炎感染事件。

十一、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瞞報、漏報、遲報疫情信息。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

十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切實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建立主要負責人總負責的防控工作機制,定實措施、細化責任,建立全環節、全流程疫情防控臺賬,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銷售場所、一線職工“橫到邊、縱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要位置,堅決克服麻痺鬆懈思想,嚴格落實相關防控規定,確保不發生聚集性感染。

十三、各區(市)開發經營銷售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復產復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到分片管控,責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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