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019年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的通告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019年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的通告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019年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的通告

依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通告如下:

一、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選擇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於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內蒙古)”(http://nm.gsxt.gov.cn)或登錄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baotou.gov.cn)網上服務-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中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鏈接進入公示系統報送2019年度的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選擇不公示年度報告內容的或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應當向所在地市場監管所(原工商所)報送2019年度紙質年度報告表。個體工商戶2019年度紙質年度報告表可以通過“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網上服務-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表格下載”中下載打印。

二、2019年度年報事項中,增加了“辦理使用登記特種設備總檯(套)數、檢驗有效期內特種設備總檯(套)數”等數據項,請相關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注意及時填報公示。

三、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商務部關於做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238號)的要求,外商投資企業(機構)年報內容增加商務主管部門和外匯主管部門年報事項,自2019年度起,外商投資企業(機構)統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商務外匯“多報合一”年報,補報2018年度及以前商務外匯年度年報的,按照原規定的渠道報送。

按照《工商總局海關總署關於做好年報“多報合一”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8〕42號)的要求,“海關管理企業”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海關“多報合一”年報。

四、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及時、真實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個體工商戶報送紙質年度報告的,可以不公示年度報告內容)。如未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年度報告並公示有關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被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上述情形的個體工商戶,將被依法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

五、企業聯絡員有變化的,在年報系統聯絡員登錄界面下方點擊“企業聯絡員變更”,可以更換聯絡員信息及手機號碼。

市市場監管局企業年報業務諮詢電話:0472-5501336

市市場監管局企業年報技術支持電話:0472-5501202

市商務局外商投資企業諮詢電話 :0472-5618677

市人民銀行諮詢電話:0472-5173246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019年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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