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猎、杀害、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调整量刑建议

量刑建议,是指公诉人代表检察院提出建议,要求法院对被告人处以某一特定刑罚,对刑种、刑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适应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各种量刑情节已经充分显现定型的案件,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有利于被告人认罪伏法,节约司法资源。

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猎、杀害、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调整量刑建议

本院于2019年9月30日对12名被告人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非法狩猎罪依法提起公诉,并分别对上述12名被告人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其中8人在本院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现根据庭审查明事实及被告人的当庭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秉承从严从快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原则,对其中的陈某某等3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作出调整,并向忻府区人民法院发出调整量刑建议函。

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猎、杀害、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调整量刑建议

自认罪认罚制度适用以来,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将精准量刑作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础原则,提升量刑的“精准化”和“认可度”,有效简化诉讼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庭审效率,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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