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背景:企業出於各種目的,股東需要全部或部分股權轉讓。
二、股東類型:企業的股東分為自然人股及法人股東
三、涉及稅費: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及印花稅
四、籌劃前提:合法且合理。
五、轉讓方法:
5-1、直接轉讓:這是絕大多數企業採用的方式,直接不作任何的設計,由股東A轉讓給股東B。
5-2、先分紅再轉讓法:
我們都知道,股權的轉讓定價,是以每股公司淨資產來作為基本公允價值來計算的。所以在轉讓前,將公司的利潤部分先作為股東分紅分配,分配後公司的淨資產就相應的降低,每股的定價就可以變小,這樣原股東的受益金額沒有改變,轉讓的溢價部分也直接變小,避免了因溢價轉讓而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如果轉讓方是自然人股東)或企業所得稅(如果轉讓方是法人股東)。
用一句話來概括:轉讓價比直接轉讓價低的部分為分紅的金額,原股東受益金額不變,但稅更少。
5-3、先分紅再盈餘轉增資本再轉讓法
①分紅操作:見2-2,此處不重述。
②將公司賬面的盈餘轉增註冊資本,但要注意,轉增的最大限額,盈餘公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5%
③轉增資本的目的是放大股權的成本,減少股權轉讓時所得稅
5-4、撤資操作:
①利用撤資時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應納稅額的基數減小,具體政策大家可以去搜索。
5-5、利用中間虧損公司過渡股權法
①操作:轉讓方低價轉給中間虧損公司,虧損公司再以高價轉給最終受讓方目標公司,利用虧損公司5年內的虧損可以彌補的政策,將轉讓的所得稅大大降低。
②要求:這就要求於事前規劃好股轉的路徑,有意識地找到虧損的公司
六、特別說明:股權轉讓的單價不能低於每股淨資產的金額,否則稅務方有權重新計算轉讓的股價,並要求轉讓股東補交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操作不注意,不但達不到稅籌的目的,反而給股東或公司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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