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河南省公安廳出臺30條措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全力護航經濟社會發展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為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全力護航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經濟活動和社會秩序有序恢復,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平穩健康有序發展,河南省公安廳研究推出了河南省公安機關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全力護航經濟社會發展的30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深化服務保障舉措,全力助推經濟社會發展

1.走訪調研精準服務。依託“一村一警”機制組織民警、輔警深入轄區復工復產企業逐一開展走訪,瞭解企業實際困難,有針對性提出工作建議,精準開展服務保障。

2.全力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大力維護農村貧困地區社會安全穩定,做好貧困戶的戶籍管理和認定,解決好搬遷貧困群眾戶口遷移,積極幫助貧困勞動力有序返崗,支持扶貧龍頭企業儘快復工,對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貧致貧的,要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落實幫扶措施,確保基本生活不受影響。繼續選派駐村幹部,切實做好駐村幫扶工作。

3.提高效率快速審批。疫情期間,進一步縮短審批或備案時間,對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復工復產項目審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日;對復工復產企業審批事項推行容缺辦理,允許先行批准,再補充證明材料,為復工復產企業辦理審批手續提供便利。

4.實行“合理延期”服務。對疫情防控期間超期未辦理的各類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業務,均視為在有效期內,全省公安機關均可延期辦理。因疫情期間被隔離等原因影響相關事項申請時效的,依法認定為不可抗力,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5.倡導公章刻制“無接觸”辦理。用章單位刻制、備案公章,倡導通過“河南印章網”選擇刻章店、選擇章材、通過印章治安管理系統向公安機關備案,並儘可能委託刻章店通過快遞交付公章。

6.推行審批事項“網上辦”。對劇毒化學品準購證核發、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核發(換證)、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核發(換證)、爆破作業項目許可等審批事項,由復產復工企業通過相關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申報,公安機關先行審批確認,證件郵寄至企業,保障正常復工復產。針對駕駛證、行駛證補換領等高頻事項實行疫情期間“網上辦”“預約辦”,積極打造智慧警務服務站,推行臨時身份證明自助辦理,為企業發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7.護送農民工安全返崗。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交通運輸等部門的協作聯動,針對農民工成規模、成批次集中返崗出行情況,制定護送計劃,安排警車帶道,保障通行順暢,護送農民工安全順利返崗復工。

8.加大復工人員服務力度。提供返崗復工人員辦證服務“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優先上傳、優先制證。對有辦理居住證、機動車和駕駛人牌證等業務需求的復工復產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可以集中上門服務,簡化流程、現場辦理。對復工復產企業員工因社區(村組)封閉管理發生的矛盾糾紛,依法快速出警化解。

9.全力保障公路順暢運行。維護暢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秩序,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確保員工回得來、原料供得上、產品出得去。運用大數據對全省路網運行情況進行研判分析,及時發佈出行提示,為人員返崗、物資運輸提供便捷服務。

10.開闢口岸簽證綠色通道。開通服務熱線,提供全天候電話諮詢及預約辦證服務。對我省復工復產涉外涉臺企業聘用的外籍臺籍員工,邀請的高層次技術人才、高級管理人員和商貿人員申請辦理口岸簽證,採取預受理、簡化證明材料、網上申請等方式,保障復工人員快捷入境。對備案旅行社邀請來豫旅遊申請口岸簽證的境外旅行團,採取網上申報、加快審批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旅行社經營成本。在疫情暴發前已經申請辦理團體簽證且尚未入境的旅行團,在疫情結束後超出入境有效期申請入境的,重新換髮入境簽證。

11.提供跨區域涉企警務協調服務。加強跨省區域警務協作,強化省際聯勤聯動,各級公安機關幫助企業協調解決涉及跨區域的員工出行、車輛通行、證照辦理、涉法涉訴等事項,維護企業省外發展利益。

二、強化社會面整體防控,著力維護良好治安環境

12.維護經濟活動正常秩序。對重大產業項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設立專門警務室;在企業周邊加密安防設施,加強周邊治安整治,指導企業加強內部治安防範,點對點推送經濟犯罪預警信息和防範建議,依法嚴厲打擊阻礙企業復工復產、破壞企業生產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和正常經濟活動。

13.深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結合“百萬警進千萬家”活動,組織民警深入社區、農村,開展常態化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特別是對因涉及疫情監測、排查、防控工作引發的矛盾糾紛,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第一時間妥善化解。積極開展防控科普宣講及證照辦理上門服務,全力幫助做好春耕備耕、外出務工人員儘快返崗復工等事項。

14.嚴防各種搗亂破壞活動。嚴密防範、依法嚴厲打擊利用迷信邪說蠱惑矇騙群眾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針對性開展宣傳揭批工作,提高人民群眾識別能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15.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管理。加大農村地區治安亂點排查治理,嚴厲打擊黃賭毒盜拐騙、侵犯農村婦女兒童人身權利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社會治安群防群治、互助聯防,大力推進平安鄉村建設。

16.推廣應用網上登記系統。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推廣應用“河南防疫”微信公眾號和社區居民、出入城人員健康登記等疫情防控信息系統,加快居民出入、道路通行效率,全面提升防控措施的精準性、有效性和覆蓋面,為疫情防控、復產復工和政府決策提供基礎信息支持。

17.強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針對當前特殊情況,採取多種形式,引導流動人口網上申報、自助申報暫住登記。凡是經過有關部門登記核實的暫住人員信息以及各地防疫防控平臺採集登記的流動人口信息,可直接納入暫住登記,不再逐一進行上門核實,居住時間連續計算。

18.強化場所特業治安管理。對恢復營業的旅館,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和體溫檢測,確保不漏一人。加強巡查執法,對一證多人、一證多開或利用麻將房聚集性打牌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格依法處理。對被列入疫情防控負面清單暫緩復工的公共娛樂場所,要加大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嚴防私自開門、黑燈經營等現象出現,嚴打各類黃賭違法犯罪苗頭。

19.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大社會面巡邏管控力度,對所有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集中隔離觀察點,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逐一明確、落實縣級公安機關責任領導、責任民警和保衛機構負責人的安防責任,配齊配強安保力量,指導醫院強化內部安全防範。分級分類指導大中小學校以及幼兒園做好開學前安全防護工作,切實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三、嚴打涉疫違法犯罪,堅決維護社會秩序穩定

20.全面淨化網絡空間環境。以保障社會穩定、疫情防控為重點,加強網絡巡查執法,提升網上見警率、管事率,第一時間受理並反饋網民舉報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查快速處置網上謠言和有害信息,及時曝光典型案例,營造乾淨清朗的網絡空間。

21.依法維護疫情防控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拒絕隔離治療、不配合流行病學調查、阻礙防疫措施、傷害醫務人員、擾亂醫療秩序、妨害執行公務、危害公共安全等干擾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醫療救治秩序。

22.依法嚴打擾亂市場秩序違法犯罪。依法嚴厲打擊違反國家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借疫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劣防護用品、藥品和醫療器械,以及假借防控疫情名義詐騙財物特別是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3.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深挖徹查黑惡犯罪為牽引,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盜搶騙、新型網絡詐騙和黑客攻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深入整治傳銷、地域性職業犯罪等重點問題,全面淨化社會治安環境。

24.依法查處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會同林業、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對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活動查處力度,維護生態系統平衡,切斷野生動物相關病毒傳播源頭。

25.從嚴懲處干擾扶貧和坑農害農違法犯罪。依法嚴厲打擊干擾扶貧項目實施、騙取扶貧資金以及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坑農害農違法犯罪行為,從重從快打擊破壞自然生態和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全力保障扶貧產業安全和脫貧項目順利實施。

四、規範執法監督行為,切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26.嚴格控制現場檢查次數。為讓企業集中精力恢復生產經營,除疫情防控需要或存在涉及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外,原則上不對復工復產企業開展現場檢查。

27.積極推行重點物品“遠程檢查”。各級公安機關要改進監督檢查方式方法,通過網上研判、視頻調閱、物品溯源、預警推送等功能對重點物品開展“網上檢查”“遠程檢查”,及時發現治安隱患,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嚴防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

28.準確實施寬嚴相濟政策。為進一步降低企業和社會成本,激發企業發展活力,規範涉及交管、治安等各類行政處罰行為,對違法情節特別輕微的,以督促整改糾正為主。依法可以不採取羈押強制措施的儘量不採取羈押強制措施,避免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產生較大影響。

29.嚴格規範涉企執法活動。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偵查措施,依法可以不採取查封、扣押、凍結偵查措施的儘量不採取,確需採取的必須按照等值原則,最大限度避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0.注重適用特殊時期法律政策。對因疫情期間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及時歸還貸款、信用卡透支款項的企業和個人,原則上將其行為與貸款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區分開來,在立案追訴前嚴格把握甄別,特別注重維護保障參加疫情防控人員、相關企業的合理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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